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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加坡媒體:台灣車不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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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要讓行人歐....你來歐美看看就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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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是不是鞭了才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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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觀念中,似乎是這樣的沒錯。 至少,我留美同學的敘述當中,我汲取到的觀念是如此。 如果毫無原則地讓行人最大,反倒是不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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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孝賢謎之音:行人+單車路權就是要最大啦!咬我啊∼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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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國家在人行道上的行人是否最大?? 是看該國對於"人權"的重視程度, 愈重視"人權"的民主法治國家,行人就會愈大! 因為 人權 > 效率 , 只為禮讓一個行人在人行道上通過,卻耽誤一堆車的效率,當你重視人權時,就會覺得沒啥不合理了! 開車遲到多耗點油並不會死人,但若車子沒禮讓人行道上的路人,行人可能會死..... 歐洲有很多民主國家,各國重視人權的程度也不相同,像台灣應該和義大利差不多!! :D :stupefy: 而新加坡是極權法治國家,觀光產值又很重要, 是靠執法和"極權"要求駕駛尊重"行人"的權利,並不屬於民主法治國家的人權機制, 民主法治國家要做到人行道上的行人最大的觀念,還需要長時間的演化。 今年雖然號稱中華民國99年,但來到台灣也不過才61年, 且台灣在1990年才解除戒嚴,開始要尊重人權也不過才20年,算是蠻年輕的"民主法治人權"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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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你寫的內容不會讓我覺得是一樣的事情 ... :fear: "起步後立刻變紅燈" 跟 "紅燈狀態下起步" 這樣可以理解成一樣 ? 而且事實上在日本也不是行人就有絕對路權 ,你的認知跟現實是有差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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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你提供的 : 歩行者と自動車の過失割合 http://www.matsui-sr.com/gousei/a-kasitu1-1.htm 汽車紅燈行人綠燈時,汽車要負擔100%,行人是0%。 行人紅燈汽車綠燈時,汽車要負擔30%,行人是70%。並不是相對為0% 就算行人闖紅燈,雖然行人有過失,但汽車還是要負30%責任, 這就是行人在人行道上有絕對的路權! 1.自動車 赤の場合 歩行者・・・青の場合 歩行者0:100自動車 歩行者・・・黄色の場合 歩行者10:90自動車 歩行者・・・赤の場合 歩行者20:80自動車 2.自動車 黄色の場合 歩行者・・・赤の場合 歩行者50:50自動車 3.自動車 青の場合 歩行者・・・赤の場合 歩行者70:30自動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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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絕對 ,何來責任比例 ?頂多只能說有相對較多的路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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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大陸見識一下,人不讓車! :laugh: 在鄉間的省道接高速公路上常看到有農民直接開著拼裝車,牽著水牛 或是肩上扛著農具直接大搖大擺走上去.常常也有車子開到對向車道 逆向行駛;在市區的人群直接在車水馬龍的街道中穿來穿去管你公車, 轎車還是機車,喇叭按不停或是搖下車窗破口大罵,反正我就是不讓你 裝做沒聽到;所以當年老共開戰車去廣場壓人時,那群民眾大伙表情一 付毫無畏懼,原來平常都在練習 :jolin: |
引用:
有差喔. 美國加州這邊駕車闖紅燈的標準是燈紅的時候車子還沒完全過線, 而不是紅燈的時候車子還沒過路口, 所以就算過路口的途中變紅燈, 只要過車身完全過線的時候還是黃燈就沒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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