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交通】轉彎車無優先路權,未讓直行車肇責較大!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58344)

米蘭風格 2012-02-16 10:49 AM

引用:
作者小建
這裡?
http://g.co/maps/gfe5w


請問您當時行進路線 & 撞你的人他的行進路線是?


嗯就是這。
我在新湖二路路口的機車停等區等紅燈,面向行善路417巷,準備左轉彎。
被撞點是靠近左側的斑馬線。

請教一下怎麼把地圖完整 PO 出連結?謝謝。

小建 2012-02-16 11:15 AM

引用:
作者米蘭風格
嗯就是這。
我在新湖二路路口的機車停等區等紅燈,面向行善路417巷,準備左轉彎。
被撞點是靠近左側的斑馬線。

請教一下怎麼把地圖完整 PO 出連結?謝謝。

1. Google Map 網址的用法:
a. 先用Google地圖頁面, 輸入地址中文資訊, 他會找到該處地點
b. 點出該地點的圖後, 螢幕左邊的畫面需呈現出白底的文字資訊, 這時候左邊白底的資c. 訊頁面右上方有個鎖鍊的圖案, 點進去
d. 勾選縮短網址, 然後將縮短後的網址貼上來即可

2. 所以您是在新湖二路最前方的機車停等區等紅燈(面對行善路417巷), 綠燈後左轉要接行善路, 結果被同向後方的機車, 逆向撞到你的左側, 撞擊點在斑馬線上是嗎?

參考以下新圖:
http://g.co/maps/pr3bt

a. 請問您當時停在停等區的哪個位置?
b. 撞您的機車騎士是跟您同向道路, 逆向超車要直行接行善路417巷對嗎?
c. 撞擊點在您機車左側是嗎?
d. 撞擊的斑馬線是上圖照片中哪一段的斑馬線上? (停等區前那個, 還是左方那個, 還是遠方前方那個?)

漲 停 2012-02-16 11:25 AM

引用:
作者米蘭風格
我有把地圖弄出來,但PO上的連結,點進去看卻又不是...
新湖二路,行善路417巷的路口。


在辜狗地圖的頁面中 , 左上角會有一個類似迴紋針的按鈕 , 要按那個引用連結
其中的網址才是 !

米蘭風格 2012-02-16 11:30 AM

引用:
作者小建
2. 所以您是在新湖二路最前方的機車停等區等紅燈(面對行善路417巷), 綠燈後左轉要接行善路, 結果被同向後方的機車, 逆向撞到你的左側, 撞擊點在斑馬線上是嗎?

參考以下新圖:
http://g.co/maps/pr3bt

a. 請問您當時停在停等區的哪個位置?
b. 撞您的機車騎士是跟您同向道路, 逆向超車要直行接行善路417巷對嗎?
c. 撞擊點在您機車左側是嗎?
d. 撞擊的斑馬線是上圖照片中哪一段的斑馬線上? (停等區前那個, 還是左方那個, 還是遠方前方那個?)


謝謝,我會 PO 顯示地圖連結了。

A. 停等區左側,靠中線。
B. 是。
C. 左後方,車身後半段。
D. 停等區左方,直排的斑馬線。

小建 2012-02-16 11:40 AM

引用:
作者米蘭風格
謝謝,我會 PO 顯示地圖連結了。

A. 停等區左側,靠中線。
B. 是。
C. 左後方,車身後半段。
D. 停等區左方,直排的斑馬線。

WHAT?

撞擊點在停等區左方, 直排的斑馬線上?
您能否抓出圖&把確切撞擊點標註出來? 因為照您這種說法, 一個直行要接到行善路417巷的車不可能會在左前方那個斑馬線上撞到你啊... 反而比較像是他跟你一樣是同向要左轉行善路才對(他說謊?!)...

米蘭風格 2012-02-16 11:59 AM

引用:
作者小建
WHAT?

撞擊點在停等區左方, 直排的斑馬線上?
您能否抓出圖&把確切撞擊點標註出來? 因為照您這種說法, 一個直行要接到行善路417巷的車不可能會在左前方那個斑馬線上撞到你啊... 反而比較像是他跟你一樣是同向要左轉行善路才對(他說謊?!)...




圖中圈起處就是被撞的位置。

對方說要直行。

這就是我介意的地方。

漲 停 2012-02-16 12:00 PM

如果他是跟你同向 , 但是卻是逆向到對向車道 , 跟你撞擊的位置就是在路口的話 ,
那對方就要負主要肇事責任 , 因為路口不得超車 .

但是如果他是逆向超車後又進入到內線車道 , 而在停等區與你發生碰撞的話 ,
這就比較麻煩了 . 主要是舉證的問題 , 如果你有辦法找到證人來證明你說的 ,
你才有贏的機會 .
否則法官應該會比較站在直行車路權那一邊的 .

到了法院 , 證據真的很重要 .

如果你要轉彎 , 以當時後的路口條件的話 , 最好先到最內側去 , 不要在中間車道 ,
這樣就算被後方車輛撞到 , 那肇責就在後方車 , 未保持安全距離 .
因為你在中間車道 , 撞擊的地點在內側車道 , 你就輸了 .

你也算是車種分流下的犧牲品 !

對了 , 當時後路中間沒有分隔島嗎 ? 要不然這樣他無法逆向吧 ?!

米蘭風格 2012-02-16 12:18 PM

引用:
作者漲 停
對了 , 當時後路中間沒有分隔島嗎 ? 要不然這樣他無法逆向吧 ?!


沒有分隔島,但後方是雙簧線,
我的後方有幾輛四輪,我是最前頭。

這條路是有點弧度的延到路口,
不完全是直的,我要轉彎時,後照鏡只能看到我正後方的車子。

對方逆向連超了幾輛車直到路口,撞上我。

漲 停 2012-02-16 01:49 PM

2個附加檔案
畫了三張圖給你參考

希望有解釋清楚 , 判決結果跟 AB 車的相對位置跟行車方向是有關係的!

而基本上你的案子我認為判決並沒有問題 .

你的情況是屬於第一種 , 雖然我知道你不甘心的是 B 車曾經逆向超越幾輛車 ,
不過沒辦法 , 但是他只要回到了正常車道中 , 就變成了正常的路權關係 .

所以你以後行車 , 要左右轉的話 , 請靠最內最外側吧 , 這樣你的路權就沒有問題了 .

小建 2012-02-16 01:51 PM

引用:
作者米蘭風格
http://i1172.photobucket.com/albums/r561/season2014/b5d2aaed.jpg

圖中圈起處就是被撞的位置。
對方說要直行。
這就是我介意的地方。

我深深覺得這是個案&遇到爛法官的問題... 二審判決定讞?

這種撞擊點與位置, 幾乎所有常理推斷都不可能像是直行... 因為就算他沒撞到你, 也會跟對向的直行車流撞到, 根本不可能以正常行進路線進入行善路417巷!

所以, 深深覺得他說謊&您遇到怪法官...

但您轉彎行為有一個缺失是您透露出來的!
您轉彎前:沒有確實注意四周車況就轉彎. (不可以僅看後照鏡)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8:28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