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21萬消費券作廢 婦寫信求總統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94492)

1256 2010-05-15 03:51 PM

振興經濟消費券兌付辦法
第 3 條
持消費券向前條金融機構兌領款項者,以已辦理營業登記之營業人為限,
並應於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三十一日以前兌領完畢。
營業人兌領時,應於消費券背面據實載明銷售日期、營業人名稱、營利事
業統一編號、負責人姓名及存(匯)入金融機構帳號。
前項消費券背面載明之銷售日期,指兌領營業人於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
十八日至九十八年九月三十日間以收取消費券為代價之銷售貨物或勞務日
期。
第二項存(匯)入之金融機構帳號應為兌領營業人之帳號。
=============================================
當然,你也可以說我不知道有這個兌付辦法存在;
但可不可以說不知道法令的存在就不用遵守呢?不行吧?
(我也不相信做生意的不會打聽消費卷使用和兌換的相關規定)

abo5738 2010-05-15 04:12 PM

21萬消費券作廢 婦寫信求總統
 
引用:
作者1256
振興經濟消費券兌付辦法
第 3 條
持消費券向前條金融機構兌領款項者,以已辦理營業登記之營業人為限,
並應於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三十一日以前兌領完畢。
營業人兌領時,應於消費券背面據實載明銷售日期、營業人名稱、營利事
業統一編號、負責人姓名及存(匯)入金融機構帳號。
前項消費券背面載明之銷售日期,指兌領營業人於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
十八日至九十八年九月三十日間以收取消費券為代價之銷售貨物或勞務日
期。
第二項存(匯)入之金融機構帳號應為兌領營業人之帳號。
=============================================
當然,你也可以說我不知道有這個兌付辦法存在;
但可不可以說不知道法令的存在就不用遵守呢?不行吧?
(我也不相信做生意的不會打聽消費卷使用和兌換的相關規定)


說真的 我自己家裡做生意 也不知道 此規定 只是在媒體 放送下

一班人知道 拿到手 在某期限 快用完 就OK了 案例中老婦人 講的話 明顯是特例..........

porkron 2010-05-15 05:06 PM

引用:
作者Alex1020
不一樣的事情你也能扯

阿伯有寫信拜託總統幫忙嗎?阿伯是自己主動要人家報導的嗎?

明明一個就是自己粗心大意也能跟那個阿伯扯在一起,還真會凹

阿婆夠厲害就請PTT鄉民幫PO一篇感人熱淚的文章,那樣的話

不要說21萬消費卷,210萬消費眷都沒問題
我當然知道不一樣
所以我才叫大家要去多光顧阿伯的攤子,抱歉這拿來當例子用

只是這裡面有同性質的東西,沒有人會去拿來說,大家選擇睜一隻眼
而且反而是聽到說此特例一開....這種的,更覺得有趣
再以鄉民最愛套的極端用法
更是明顯的知道,哪一邊的特例大開,哪一邊的才是真正嚴重的
我幹嘛幫她凹啦 :laugh:
只不過大家都喜歡套自己的情緒下去說罷了
什麼商家精、演戲、此特例一開...、資訊不全能認為短期內營業額極佳的...
神奇寶貝...

七十歲了還中年啊,就算穿的在光鮮亮麗也是70啊
是沒看過真正喜宴上那種珠光寶氣、容光煥發的阿桑,才是真正的瑞氣千條啊 :laugh:

我還是覺得阿婆不會去告的
這東西沒標示好讓某些民眾不清楚,還是大多數人都知道,有沒有標示根本沒差
下次有類似的東西,不一定是消費劵,類似或別種毛病還是一樣又會有的

=======================================
阿婆夠厲害就請PTT鄉民幫PO一篇感人熱淚的文章,那樣的話
不要說21萬消費卷,210萬消費眷都沒問題


忽然發現....這也算是重點 :flash:

wtw 2010-06-25 05:38 AM

21萬消券過期 向馬陳情「破例」給兌 記者:侯力元 新竹 報導





上個月,在新竹有一名70歲經營書店的王姓婦人,因為把消費券當私房錢收藏,錯過了兌換時間,21萬的消費券差點就成了廢紙。婦人淚眼寫信向馬總統陳情,讓財政部打算破例,以「個案方式從寬處理」,只是全台初步估計還有3億元的消費券都沒有兌換成現金,未來如果有民眾拿著消費券,要求比照辦理,說自己要換現金,該怎麼處理?恐怕會讓財政部傷透腦筋。

一大疊的消費券總共21萬元,差點就成了廢紙,因為過了兌換期限,在新竹經營書店的王姓婦人寫信訴請馬總統幫忙,財政部也釋出善意。


陳情婦人:「他是有來關心啦,當然是說,如果政府能夠給我換那些消費券,我當然是很高興。」


因為去年11月,兌換消費券的日期到期,王姓婦人一時疏忽沒發現,自己藏在衣櫥裡頭的21萬元消費券,在今年5月時,匆匆忙忙想拿去換,但是去到銀行的說法讓婦人很失望。


陳情婦人(2010.5.13):「這些消費券是不是能夠兌換?」銀行行員:「對不起耶,這個兌換期限只到98年11月就截止了,如果妳方便的話,問問看國庫那裡收不收。」


跑了好幾家銀行,得到的都是這種回應,婦人納悶,明明是政府發行的消費券,怎麼會到處碰壁,原來是忘了時間,過了兌換期限。


陳情婦人(2010.5.13):「阿嬤加油,我們寫信給馬總統,請馬總統來解決這個問題。」


眼看21萬的消費券就要成為廢紙,婦人焦急地寫信給總統馬英九,希望馬總統能幫幫忙;而在6月,財政部打算以專案的方式,來處理婦人的消費券問題,如今財政部可望以個案方式「從寬處理」,強調是苦民所苦,讓婦人重燃希望。




只是全台估計,還有3億多元的消費券,逾期沒有兌換,未來如果有民眾拿著消費券出面,要求比照辦理,恐怕會讓財政部傷透腦筋。

evens 2010-06-25 09:05 AM

就是有這種特例~台灣才在亂!

michelle_lai529 2010-06-25 09:40 AM

引用:
作者wtw
21萬消券過期 向馬陳情「破例」給兌 記者:侯力元 新竹 報導





上個月,在新竹有一名70歲經營書店的王姓婦人,因為把消費券當私房錢收藏,錯過了兌換時間,21萬的消費券差點就成了廢紙。婦人淚眼寫信向馬總統陳情,讓財政部打算破例,以「個案方式從寬處理」,只是全台初步估計還有3億元的消費券都沒有兌換成現金,未來如果有民眾拿著消費券,要求比照辦理,說自己要換現金,該怎麼處理?恐怕會讓財政部傷透腦筋。

一大疊的消費券總共21萬元,差點就成了廢紙,因為過了兌換期限,在新竹經營書店的王姓婦人寫信訴請馬總統幫忙,財政部也釋出善意。


陳情婦人:「他是有來關心啦,當然是說,如果政府能夠給我換那些消費券,我當然是很高興。」


因為去年11月,兌換消費券的日期到期,王姓婦人一時疏忽沒發現,自己藏在衣櫥裡頭的21萬元消費券,在今年5月時,匆匆忙忙想拿去換...

就是太多『破例』,搞得沒『魄力』了......唉
以後規定沒多大意義了,反正寫信給馬,就能破例了。

MichaelLee 2010-06-25 09:59 AM

引用:
作者wtw
21萬消券過期 向馬陳情「破例」給兌..

突然讓我想到徙木立信這件故事....... :jolin:

Rainwen 2010-06-25 10:53 AM

引用:
作者MichaelLee
突然讓我想到徙木立信這件故事....... :jolin:

沒辦法,循正常管道申訴抗議,曠日廢時還多半沒人理~
所以現在大家都找媒體求民代跪總統...... :rolleyes:

E.A.G.Y.O.O 2010-06-25 11:22 AM

反正又沒人會去監察院檢舉財政部,彈劾一下..... :cool:

sutl 2010-06-25 04:37 PM

引用:
作者evens
就是有這種特例~台灣才在亂!

我不覺得是特例,因為那三億元本來就等在那。

就算這21萬兌現了,還是有三億在那邊待處理。

不知道有沒有人知道這三億元的最後下場是什麼?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31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