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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加坡媒體:台灣車不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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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行人穿越道 車讓人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5/11 13:23"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1日電)台北市警方持續取締「車輛不禮讓行人」,近1 個月來取締1295件。台北市政府交通局長羅孝賢今天表示,行人穿越道為行人專屬路權,行人有絕對優先通行權利。 北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方仰寧今天在市政會議會後記者會公布自4 月12日起,全市25條幹道執法績效。到5月9日為止,取締「車輛不禮讓行人」1295件、「行人穿越道、人行道停車或臨停」2269件、「汽機車行駛行人穿越道」2030件、「行人違規」5785件。 方仰寧在記者會上公布執法蒐證影帶畫面,說明員警取締樣態。包括汽機車強行駛入行人穿越道,使行人分散成2 股,或造成行人驚嚇、後退、停等;計程車司機搶時間,機車仗恃車身小、靈活性高,強行穿越行人穿越道;汽機車左、右轉彎時未禮讓行人。 羅孝賢指出,不少駕駛人對行穿線的認知不足。包括學界調查有3 成駕駛以為「行人闖紅燈穿越行穿線,車輛撞到行人不違法」,其實都是錯誤的認知。行人穿越道為行人專屬路權,行人有絕對優先通行權利,因此汽機車一旦行穿線上肇事,駕駛人還是要負法律責任。 ---------------------------------------- 如果不管對錯, 都賦予行人絕對路權的話... 信不信以後有人真的輕生了或想敲詐,就故意直接跑到馬路上給車撞死或撞擦傷,然後趁機敲詐駕駛一筆錢... (我上面說的狀況是行人故意趁行人穿越道紅燈時,還故意跑到斑馬線上給車撞) 這種情況... 汽車駕駛就夠倒楣了... :stupefy: |
引用:
沒錯! 當台灣駕駛都知道行人可能在人行道上闖紅燈來A錢, 台灣的駕駛就會和國外駕駛一樣, 汽車駕駛遇到人行道,不管紅燈綠燈都要禮讓行人,以免被行人A錢! :D :D 當大家都知道行人穿越人行道可能會被A錢, 汽車駕駛經過人行道時就會特別小心,也保持蠻長一段距離,免得被行人找到藉口來A錢!! :D (這不就和國外的人行道上禮讓行人一樣了嗎??) 但因現在大多數汽車駕駛,都還不太清楚交通事故裁決或判決的原則, 以為「行人闖紅燈穿越行穿線,車輛撞到行人不違法」,在人行道上才會不太禮讓行人。 |
引用:
如果相反只要行人不走人行道 然後被大小車輛輾過去.. 然後一律要賠償的話車輛的話 相信社會會更祥和 |
引用:
不是所有比台灣先進的外國 ,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時都擁有 100% 至高無上不可侵犯的路權 曾在日本街頭看到過 ,試圖闖紅燈從行人穿越道過馬路的行人 ,被喇叭聲給嚇得倒彈回去的例子 在某些狀況下發生事故的話 ,行人一方甚至有可能負起比較大的責任比率 ... |
引用:
那每個紅綠燈要先裝好可清楚辨識的監視系統... |
引用:
曾在東京街頭看過一個老婆婆行使絕對路權.... 老婆婆起步不久後變紅燈... 她也沒往後退.. 繼續慢慢往前走... 兩側來車等她通過才開始通行.. 沒聽到有哪輛車按喇叭... 如果是台灣.......... 這是好幾年前的事了... 或許現在日本駕駛人像你說的一樣... |
引用:
你提到的是行人從綠燈狀態開始通過途中變為紅燈 ,這時候仍是行人方路權大 個人提到的例子 ,則是行人企圖從紅燈狀態開始進行穿越馬路 ,狀況是不一樣的 可以參考 : 歩行者と自動車の過失割合 |
人的能量決定車的力量
駕駛人的白痴決定行車的白目.. 行車不打燈, 必點光明燈。 行車不開燈, 必有人往生。 只有白目人、沒有白目車 :cool: |
引用:
跟你說的例子其實沒啥不一樣.... 我講的很清楚... 她離開安全島那刻就轉為紅燈... 我跟朋友當時也是要過馬路... 看到要轉紅燈馬上停下... 就像在台灣看到讀秒剩不到1秒大部分人都會放棄... 老婆婆完全無視繼續前進.. 慢慢的... 然後我們一行人目送她到對街... |
引用:
在歐洲不只喇叭聲,還會拉轉速威嚇,你一離開車頭前就彈離合器出去。 不過,在毫無號誌的地方,車輛是很禮讓行人的。有號誌的地方,綠燈最大。 臺北市大多數的路口,都只能搞行人全面綠燈,這樣才不會有人車同時綠燈的問題。 車輛綠燈也只能搞單向綠燈,這樣路口才不會被左右轉車堵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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