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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2012-10-15 04:48 PM

忽然想到以前看影集,
霹靂遊俠李麥克看到這種情況時,都會按下渦輪增壓鍵"跳過去"的.....................

lievil 2012-10-15 05:20 PM

引用:
作者moneytalk
是非對錯大家心中都有一把尺
偏偏你的尺跟大部分人的不一樣
是大部分人都錯了嗎
也許是吧 眾人皆醉我獨醒咩
網路上不時總會出幾個聖人


才剛說完,就印證了
為何討論一定要[選邊站],人多就能決定是非?
事件的面向從不單一,絕非只有兩端的尺可以描述
角度不同,看見的世界也不同
你可以說我觀察有誤、論理有錯,請用你的理來說服我

幫人貼上[聖人]標籤,是最不必花腦筋思考的做法
這就是你唯一會說的理?

jshj0314 2012-10-15 05:21 PM

引用:
作者天都-羅喉
看完有個感想

就是小孩亂跑啊,等調查完看救護車有沒有超速,就這樣!!

還有,有些人講得理論就是沒錯偏偏一直扯國外國外,然後說我沒有說台灣是鬼島

一直覺得有人就是外國的月亮比較圓啦!!

還扯到野生動物....



:laugh: :laugh: :D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D :laugh: :laugh: :laugh:

I got you , man .我懂你的意思和指誰。 :laugh: :laugh:

有些人就是會講些似是而非的言論,自以為自己思想多獨立,見解多獨到。哈哈哈!!

moneytalk 2012-10-15 05:26 PM

引用:
作者lievil
才剛說完,就印證了
為何討論一定要[選邊站],人多就能決定是非?
事件的面向從不單一,絕非只有兩端的尺可以描述
而是立體的圖形,
角度不同,看見的世界也不同
你可以說我觀察有誤、論理有錯,請用你的理來說服我

幫人貼上[聖人]標籤,是最不必花腦筋思考的做法
這就是你唯一會說的理?

我可能資質不夠
難以說服你
另尋高明吧
口渴了

young000 2012-10-15 05:38 PM

引用:
作者版兄
小孩這種衝法,就算我騎腳踏車撞飛他 我也不想賠
反正有行車記錄器 一切按照程序走 搞不好還可以告對方父母



駕駛: 車損賠償 + 精神賠償

檢察官: 放任小孩亂跑,應該是有幾條可以告父母 :unbelief:

kjw1970 2012-10-15 05:54 PM

恐龍法官有時會清醒過來的
=======================================
撞死婦 騎士還獲賠73萬

與喪家互告 法官:婦闖車道侵路權
【黎百代、石明啟╱桃園報導】桃園一名七十二歲老婦步行闖越快車道被騎士撞死,其子女向騎士求償,對方也提告要求賠償修車及工作損失。桃園地院法官認為老婦侵犯路權的肇責比例較多,因死者家屬已獲一百六十萬元車禍死亡強制險賠償金,判騎士不用再賠,但死者的子女則須賠給對方七十三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

老婦的四女兒陳怡辰昨氣憤說:「這是什麼恐龍法官!被撞死還要賠錢,將上訴到底。」事故發生地點是醫院前面,她表示母親膝蓋不好,怎麼爬天橋?母親過馬路地點離斑馬線也不遠,且對方騎重型機車摔得那麼嚴重,根本就超速,法官怎會不知道?該判決也在網路引起討論,網友rich78103對判決讚稱:「法官英明,家屬怎麼不先檢討自己。」

騎士被判刑5月
桃園地院調查,去年七月三日晚上九時許,陳張有(七十二歲)從中壢延平路穿越快車道過馬路時,被騎六百c.c.重機的鍾文勝撞上,陳張有倒地頭部重創,送醫五天後不治,騎士鍾文勝頭部受傷住院,刑事部分鍾被依過失致死罪,一審判五個月徒刑。

強制險已足額賠
民事部分和解不成,五名子女以繼承人身分狀告鍾文勝,求償四十多萬元喪葬費及五名子女各一百萬元精神慰撫金。鍾男也控告老婦的子女,須賠償修車及受傷無法工作損失共一百多萬元。
案經肇事鑑定,老婦穿越快車道是車禍主因,次因是鍾文勝疏於注意,法官據鑑定報告肇責分擔,老婦過失四分之三、騎士四分之一。
依過失比例計算,老婦的子女每人可獲七萬五千至十八萬多元不等,因每人已領得強制保險三十二萬元、共一百六十萬元,保險金已足額賠償,判騎士不必再賠。但鍾文勝求償部分,五名子女則須賠償七十三萬八千多元。

車毀住院才求償
鍾文勝認為:「這樣的判決讓大家知道『路權』的重要!」車禍後在加護病房住了一周,對方也未聞問,五十多萬元買的重機車頭全毀,修復費用近三十萬元,也沒辦法工作,才會求償。


行人遭撞敗訴案例
●2008/02:新北市宋姓婦人違規穿越馬路,遭蔡姓婦人騎車撞擊,2人都受傷,板橋地院認為是行人違規肇事,判宋婦賠蔡婦19萬元
●2007/11:台中市周姓男子穿越馬路被機車撞死,家屬索賠190餘萬元,但法官認為前方有斑馬線,周男卻違規穿越,判家屬敗訴
●2007/04:酒駕吳姓機車騎士在屏東撞上酒醉推手推車過馬路的林姓行人,吳死亡,林因違規穿越馬路被判刑1年2月。吳父母向林求償750萬元,地院判賠357萬元。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YOUTUBE]LvDQjXorL6A[/YOUTUBE]

lievil 2012-10-15 05:59 PM

引用:
作者moneytalk
我可能資質不夠
難以說服你
另尋高明吧
口渴了


我也無意爭什麼勝負,
勝如何,負又如何?

只是感嘆討論風氣,
黨同伐異,不問是非
貶損尊嚴,不管禮貌

您慢喝,不打擾了。

漲 停 2012-10-15 06:03 PM

引用:
作者kjw1970
恐龍法官有時會清醒過來的
=======================================
騎士被判刑5月
桃園地院調查,去年七月三日晚上九時許,陳張有(七十二歲)從中壢延平路穿越快車道過馬路時,被騎六百c.c.重機的鍾文勝撞上,陳張有倒地頭部重創,送醫五天後不治,騎士鍾文勝頭部受傷住院,刑事部分鍾被依過失致死罪,一審判五個月徒刑。 .



你可能沒看到這段所表示出的意義 ..
且獲賠 73w , 則是扣除掉機車騎士要賠給被撞死婦人的結算後結果 .

不過這仍是有進步 , 因為考慮了雙方的路權 , 而不再以性別跟年齡為判決依據 .

只是家屬要賠 73w , 這我就搞不清楚了 , 畢竟被撞死的婦人才是行為人 , 怎麼會
要家屬賠償呢 ?


回到主題的話 , 就是要看救護車是否有過失來決定 .
主要肇責則是小孩子的監護人 , 若救護車駕駛有過失的話 , 就是次要肇責 !

EAC212 2012-10-15 06:07 PM

引用:
作者漲 停
你可能沒看到這段所表示出的意義 ..
且獲賠 73w , 則是扣除掉機車騎士要賠給被撞死婦人的結算後結果 .

不過這仍是有進步 , 因為考慮了雙方的路權 , 而不再以性別跟年齡為判決依據 .

只是家屬要賠 73w , 這我就搞不清楚了 , 畢竟被撞死的婦人才是行為人 , 怎麼會
要家屬賠償呢 ?

繼承權     

漲 停 2012-10-15 06:09 PM

引用:
作者EAC212
繼承權     



所以那個時候如果拋棄大概就不用賠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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