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請聯署抓兇手---新聞: 殘忍虐殺 黑狗遭活生生剝皮斷氣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741099)

以月為影 2007-08-29 09:53 PM

引用:
作者referee_c
補充這一段.

若狗弄瞎我小孩的眼,我會殺狗;但是三,四歲的小孩不小心弄瞎我小孩的眼,我不會殺人.
重要的是,個人對於人命與狗命的價值能很清楚的區分,但是,好像不少人將二者畫上等號.


自以為很高尚的生物

我不會覺得你的生命會比那條狗高貴到哪裡去

要是法律認為殺狗視同殺人

我看你也沒有膽子去殺

如果你生在日治時代

你的地位就像那條狗一般

referee_c 2007-08-29 10:14 PM

引用:
作者以月為影
自以為很高尚的生物

我不會覺得你的生命會比那條狗高貴到哪裡去

要是法律認為殺狗視同殺人

我看你也沒有膽子去殺

如果你生在日治時代

你的地位就像那條狗一般

整篇下來,兄臺你的發言最有趣.

上面紅字是很好的想法,人命不比狗命高貴,這句話應該跟所有吃肉的人講.
因為,豬命,雞命,魚命.......都不比狗命賤,當然也不比人命賤,那麼,殺人有何不可?吃人肉有何不可?

referee_c 2007-08-29 10:25 PM

引用:
作者Mechaome
剛看到這篇,所以你也不認同這種行為?那麼你應該能理解,為甚麼這種殘忍的行為會引起不滿。即使你加入了「如果是父母的小孩被狗所傷」這個因素,也不能合理化這種行為的殘忍。憤怒,報仇,並不能無限上綱,為所欲為,以致把活生生的狗剝皮凌虐致死。

關於一視同仁的問題,之前說過了,並非絕對同等的對待。「因好玩而剝皮虐殺狗」,「因小孩被狗弄傷而剝皮虐殺狗」,對於旁人的觀感強度上是有差異,畢竟後者多了對於小孩受傷這部份的同情,但只侷限於此,同情不代表可以無條件包容殘忍的行為,記得我說過的嗎?凡事過猶不及。若把狗送去安樂死,或許會因同情而包容,但剝皮虐殺狗這就遠遠過頭了。這也是為何最早當你提到這個假設性例子時,我就說過,把狗活生生的剝皮凌遲致死,不論任何理由都無法合理化這種殘忍至極的行為。

看了這篇,發現,究其終極,你我看法並無不同,我想提的其實也是如此.
既然有所不同,怎會多數譴責者,只有一種反應?

drasil 2007-08-29 10:26 PM

生命本無價,因為現在人類統治了這個世界,就覺得其他動物是低賤的?

世上最難以測量的事情就是宇宙的大小和人類的自大愚蠢。

狂龍一聲笑 2007-08-29 10:40 PM

引用:
作者josephtsun
+1
不過既然已經立法了,喜歡虐狗的人還是搬到對面去吧

看看這個比較猛...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827/2/jgly.html


吃雞肉豬肉羊肉維生的我 看到殺狗肉為生的他們

實在是沒資格批評

只能說幸運的狗 生在臺灣 大都是受到人們的愛護

不幸運的狗 生在那邊 就是被屠被殺

要怨就去怨上天 為甚麼不把全世界的狗生在臺灣

讓他們有豬雞鴨可以殺 來讓我吃

這樣就皆大歡喜了

重點是不會有人在靠...右邊走 :D

referee_c 2007-08-29 10:46 PM

基於某兄臺認為人命與狗命貴賤並無不同,以及另位網友談到的行為偏差,在下又有一例.

電影[機械公敵]裡,當兩個人類需要救援時,機器人以其存活率判斷援救何者,放棄何者.(被放棄者必死.)
今天,若是一人一狗需要你救援,你會如何作.救何者,放棄何者?
第一題:一人乃至親之人,一狗乃豢養多年心愛之狗.
第二題:一人乃至親之人,一狗乃陌生之狗.
第三題:一人乃陌生之 人,一狗乃豢養多年心愛之狗.
第四題:一人乃陌生之 人,一狗乃陌生之狗.

個人覺得,正常人無論何種狀況都會救人.
四題中,任一題選擇救狗者,都是行為偏差,需接受精神方面的治療.
至於,要以存活率來救人者,我們能確定的,他是機器人.

不知大家意下如何.

以月為影 2007-08-29 10:49 PM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整篇下來,兄臺你的發言最有趣.

上面紅字是很好的想法,人命不比狗命高貴,這句話應該跟所有吃肉的人講.
因為,豬命,雞命,魚命.......都不比狗命賤,當然也不比人命賤,那麼,殺人有何不可?吃人肉有何不可?


沒錯

哪天法律改成吃人無罪

倒是可以試試

mobius797 2007-08-29 10:52 PM

比較需要被救的應該是舌戰群雄這位仁兄吧?
那些虛構的人狗有什麼急迫性?
扯了這麼多完全看不到重點在哪裡?

dearanita 2007-08-29 10:54 PM

現在有人覺得這行為很殘忍~理應抓到兇手
現在也有人覺得這行為就算是有什麼.也不必浪費社會資源去為了"一條狗"
因為人命狗命貴賤不同

總而言之
這事件就是殘忍.不管虐殺的是哪種生物的"命"上
都一樣
任何生命都值得被尊重!!!!!
想一想~當公開一些不法屠宰場使用不人道的殘忍手段去屠宰肉品給"人類"食用時
他們最後也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是在於輕判重判而已
不管對吃素.吃暈的人都一樣~同樣的不認同!

有常識的人都知道.即使抓到這對兇手
台灣的法律也不至於判死刑.可能連幾年的刑期都不到只需罰鍰
無法重判~所以抓到兇手就沒用了?

某位大大說的很對
做這種事的人本來就是心理不正常.
不抓他們.以心理變態層面來說
又怎麼知道哪天.他們的腦筋會不會動到人類身上來
或者是.動到你的身上來?
現在事件重點已不在於他們虐殺的是什麼東西
而是有這種變態存在.本來就該抓

drasil 2007-08-29 10:57 PM

引用:
作者referee_c
看了這篇,發現,究其終極,你我看法並無不同,我想提的其實也是如此.
既然有所不同,怎會多數譴責者,只有一種反應?


因為這種行為本身就是值得譴責的,即使有假設報仇的前提存在也是一樣。

以眼還眼,刺瞎狗眼或是將狗殺死也就罷了,還能算是出於義憤。

除了剝奪狗的生命之外,又讓牠遭受到極度的痛苦,是認為狗的生命尚不足以抵償損失,還需要帶給狗痛苦才能泄憤。

這是有計畫的、冷血的強烈報復,而且也不能造成任何實質上的補償。雖然能夠理解其動機,但是仍可加以譴責。

像是洪曉惠案中的動機不是也可以理解嗎?但是我們能不能予以譴責呢?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12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