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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服取締,4分鐘被開了20張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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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網工回應的這麼勤,難道是台南都的議員在親自壓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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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危險駕駛本身就是包含多種違規行為 且可以連續舉發的也不在少數 光 "未保持安全距離, 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違規超車、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 進入或行駛禁止通行之路段" 1分鐘內隨便挑5個出來開單都不是難事 |
如果這樣的開單方式可以扯到馬政府搶錢
那也就沒啥好討論的了 反正有人的腦子充斥著只論顏色不論是非的觀念 學生又怎樣,犯了錯有優惠嗎?真是奇怪又可笑的邏輯 說你跳針還不承認,一直糾結在4分20秒開了多少罰單 請問學生違規是不是事實,不停車受檢逃逸是不是事實 如果都是的話,那這有什麼好討論的 一罪一罰不就是這樣嗎,錄影片段中有多少違規事項就開多少罰單 這警員有錯嗎,現在大眾的與論不是都在譴責議員的關說 怎麼會有人的重點是放在正常執行勤務的員警上呢 真是讓人丈二金剛摸不著腦袋 |
引用:
不管是機車與汽車,違規就是違規,跟交通工具沒關係。 只要他有違規就可以被警察舉發。 與其將焦點放在4分鐘開了20張單子,不如去想想該少年4分鐘違反了多少交通規則。 |
引用:
我明白 你想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所以別說4分20張.而在於警察想開多少. 所以我們才要追究有人是否拿雞毛當令箭. 警察罰單灌水.算不算犯法. 我們是否更該討論 交通的事 不叫犯法.那叫違規. 警察開罰單如果真有灌水的事情.那就是犯法. |
引用:
警察有錄影。如果該原有異議可以申請調看錄影帶,這樣就沒灌水之說了吧。 警察現在都很小心,誰也不敢灌水...... 我覺得你把不確定的因素放在你的回文中,會使得你的回文沒什麼公信力。 |
引用:
看看他所發的文章,反正只要能顛倒是非黑白,轉移焦點,達到圍魏救趙的目的就好了 哪需要什麼公信力 |
引用:
你是說你們 用逃逸.酒駕.民進黨.來圍魏救趙. 4分開20張罰單. 就如同 某樓說的. 酒駕都沒追到人 本身就是灌水嫌疑了. 看看你們的公信力在達伐什麼.可笑.. 你認識字吧. 你在看看標題好嗎? |
引用:
逆向就是逆向 闖紅燈當然就開闖紅燈的單 這並非空穴來風, 無中生有的事 舉一條"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違規是事實 , 端看警察罰不罰 整起事件的重點本來就不在罰單數量有多少 而在該違規行為人為了躲避臨檢而無視多少交通法規 "家屬質疑,違規固然是事實,但也沒必要開這麼多張" 違規是事實 他們只是不爽被開這麼多張單 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很多是可以連續舉發的 根本沒有開多少張單的問題 |
引用:
如果這個犯法的學生找的是藍顏色的民意代表,這些綠顏色的網軍應該會在幾個主要論壇蓋摩天樓砲轟這個犯法的學生及護航的民意代表吧,搞不好三民自等媒體、及親綠民嘴、團體、綠色政治人物會一齊出來砲轟,想辦法讓小事變大事,甚至相關公務員要停職查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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