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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能又一倒楣鬼?錯殺江國慶? 93年已發現疑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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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死刑彌補了什麼過錯? 殺死一個人能夠彌補什麼?實在是看不出來。 至於後半段整個邏輯大有問題,反廢死的人的論述實在沒什麼說服力。 |
引用:
冤獄這種事似乎比意想中要容易發生,老美那邊根據調查統計死刑犯搞到最後無罪釋放的比例是1:7,假設有一半是證據不足等原因無法定罪,改算成1:15吧,也還是不少。 請參閱監察院的糾正案文。 |
引用:
從主觀的論點來說,死刑彌補了社會讓死刑犯活著的過錯 從客觀的角度來看,死刑的執行確實地保證了不再有下一個被害者出現 反廢死或許對於事不關己的人永遠不會有說服力 換句話說,當有人侵犯了你或你週遭的人的生命,而他的理由是反正不會判死刑沒什麼關係的時候 這時我們就可以用理性客觀的態度,來討論廢死和反廢死的說服力了 很多事情沒有經歷過,就談不上瞭解 :laugh: |
引用:
我並未提到「無須在意是否符合正義公理」啊,恐怕是推論過度了吧。 針對死刑的嚇阻力方面,有某網友整理出了數據,結果與上述的推論是相反的。 法國、紐西蘭廢死前後故意殺人犯罪率(2010.0315一修) 台灣2000年以來故意殺人案件數量(補上執行數) 台灣歷年故意殺人被害者人數一覽表 |
引用:
活著的過錯?什麼是活著的過錯? 是人類活著有過錯嗎? 客觀的角度部份,保證不再有下個被害人? 如果是指一般預防的話,從歷史來看,死刑並無法保證不再有下個被害人。 如果是指特別預防的話,有其他方式可以達到相同效果,死刑基本上本來就是沒必要的存在。 你還沒發現你的邏輯錯在哪裡嗎? 多想想,多想想。 |
引用:
感謝幫忙解釋 另外要向 crazynut 網兄致歉,原因是我的語意不明確 我是在最近看了區內幾串關於廢死的討論串有感而發 一些網友言論是有激動了些 而且脫離了討論事情,各方應保持理性的最基本要求 到了這個冤死案出現才讓大家多少冷靜了些 像這個討論串就是很好的模式 |
好帖子啊,看了使人很有感慨,但愿不是错杀。否则又是好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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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因為加害人活著,而導致被害人的生命被剝奪,那麼加害人的「活」導致被害人的「死」,這就是過錯,當然我也說了,這是主觀的看法 從歷史來看,死刑並無法保證不再有下個被害人。 但從現實來看,死刑能夠保證同一位加害人不再製造下一個被害人 死刑的確存在替代方案,但可以確定的是 終身監禁不假釋並不是 原因我也在上面提示過了 |
引用:
人活著不會有什麼錯,不管他是否罪大惡極。 任何的人的「活」不會導致他人的「死」,是部份人的「行為」才會造成他人死傷的結果。 所以我們要防止的是不讓這些「行為」發生,而不是不讓這些人活著。 至於你認為終身監禁沒有嚇阻力,恐怕你的想法大有問題。 之前曾和一名監獄官談過,他說他贊成死刑,因為他認為把一個人永久關起來是一件很「殘忍」的事,他說當人被關久了,眼神會完全失去神彩,整個人像行屍走肉一樣,有些被判死刑的人會求死,也是因為被關太久了,關怕了,寧可死也不想再被關下去。我所認識法界的人,會去贊成死刑,多半是認為終身監禁比死刑還殘忍,他們寧可選擇死刑,讓犯人解脫。跟你認為的終身監禁沒有嚇阻力觀念恰恰相反。 不要說終身監禁,就算是短期的自由刑,也足以使很多人害怕,你大概從未見過嫌犯一聽到「聲押」二字,整個人就跪下去,甚至軟倒在地的場面,幾個月的監禁已經可以讓一個大男人軟腳,更何況是終身監禁?沒有威嚇力,只是你的憑空想像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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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認為「以自由刑來處罰侵犯他人生命法益者,顯然有失公平」,是否代表主張殺人罪唯一死刑?如此一來恐怕更有問題。 有關死刑的廢止對故意殺人犯罪率的影響,之前已貼出連結,在我看來並沒有關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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