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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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們的遺產也沒有法律規定要保留多少比例給子孫 生前立下遺囑全捐出去,不給小孩一毛錢也可以 既然沒有規定一定會分到錢,哪就沒有義務去還債 前年有香港友人來台旅遊,我們聚會時他提到父親去世後,知道父還欠銀行卡債 打電話詢問銀行如何處理 他說只需把死亡證明相關資料用寄的或傳真過去,他們會處理掉 就這麼簡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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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7, 03:51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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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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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德國也曾發生未成年人繼承了天上掉下來債務,也因而針對未成年的法定 繼承人修改法律。 英美法律採取剩餘財產交付制,當遺產不足以清償負債時視為破產之遺產, 故繼承人不會繼承債務。但歐陸國家如德國,法定繼承人可選擇繼承或放棄 繼承,若選擇繼承仍有償債之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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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7, 04:12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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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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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看到這就想到我最近的雖事。 我爺爺已經去世10多年了, 我最近收到地價稅的催收, 竟然是我爺爺名下的兩筆土地, 一次催收5年的地價稅。 但是這兩筆土地,有8個持份人,我爺爺只佔1/8,然後現在我爺爺的持份有7個繼承人, 5個是外國人,在台灣只有兩人:我跟姑姑。 因為外國人都沒連絡,有些根本找不到人,所以土地根本沒法辦理繼承。 但是也無法拋棄,因為已經過了期限〈爺爺去世10多年了〉。 結果我不去繳地價稅, 政府直接從我郵局戶頭強制扣款!! 政府直接從我郵局戶頭強制扣款!! 政府直接從我郵局戶頭強制扣款!! 真他媽的不爽! 我打去國稅局罵, 他們說這不關他們的事情, 他們只負責找人,催收是別單位的事情,跟他沒關係。 那為啥只催收我? 因為我衰,叫我自己去跟其他持份人拿稅金。 真的很他媽的! 我要拋棄也不能拋棄, 要繼承也不能繼承, 就每年來跟我催收稅金,幹!!!!! 我要處理這土地說我沒繼承不能處理, 結果要扣我錢就說民法上我是法定繼承人所以可以扣款。 幹!!!!! 此文章於 2017-07-27 04:21 PM 被 艾德 II 編輯. |
2017-07-27, 04:17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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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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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好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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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7, 05:07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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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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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確認一下, 應該是土地已辦理繼承了,但目前仍屬繼承人7人公同共有,尚未分割狀態,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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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7, 05:26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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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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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塊地有8個持分人,我爺爺佔1/8, 其他7個持分人子孫有沒有辦理我不清楚,也跟我沒關係。 我爺爺的持分還是我爺爺的名字, 變成我們子孫〈7個〉是民法上的繼承人但是無法繼承, 因為我還得聯絡其他5個外國人要他們簽同意書,同意委託我處理土地。 除此之外,我還得拿到他們父母的外國死亡證明, 以證明他們就是我們的子孫。 問題是,我根本就沒跟他們在聯絡啊... 土地還沒分割,因為沒法繼承所以沒法分割... 此文章於 2017-07-27 05:42 PM 被 艾德 I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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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7, 05:40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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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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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建議向法院提起分割共有物訴訟,國外的五人不回來法官還是可以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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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7, 05:42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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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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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知道是否可行。 因為我去詢問律師、代書, 他們都說沒辦法, 說到時候法官還是會要我去找齊那些資料。 就是他們的委託書、他們父母的外國死亡證明... 像我爺爺去世10多年了, 他最後回國是用美國護照, 結果在台灣戶政的紀錄他就是還出境的狀態,而且還活著。 我也不知道為啥明明都有死亡證明了卻沒除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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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7, 05:46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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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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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啊.. 其實他們要釐清都是可以的, 電腦連線查資料就清清楚楚, 出入境, 誰在國內.
只是不做而已, 問問看能不能經由官方發出郵件通知處理, 不理會就棄權. 真的很奇怪, 想棄權居然不能棄權, 神奇, 只是想要有錢可以收吧, 久了沒人繳費就沒收土地即可. |
2017-07-27, 05:52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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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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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 我不認為在台灣有任何無背景的執業人員會跟國稅局對幹的, 理由不需要我說明吧?
所以不要請他們去處理國稅局加諸在你身上的項目, 而是去處理其他責任人的項目, 如何強制他們. 民不與官鬥, 不論對錯. |
2017-07-27, 05:58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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