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大手槍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
好吧,那麼用騙姦可以嗎?
     
      
舊 2017-04-30, 04:04 PM #3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大手槍離線中  
blair
Elite Member
 
blai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26
引用:
作者老飛俠
有一種東西叫職業道德,我很討厭那種法律上無法追究(或是舉證困難)就是沒錯的嘴臉和說詞,很多人對司法的無力感就是覺得法律是被拿來當壞人護身符的,
因為無法可治就說當事人沒錯的說法實在是倒果為因。

那詐騙也沒什麼好追究的囉!受害者在當下也都是心甘情願拿錢給騙子的。

24樓轉貼的回文寫得相當的好,
這也是我覺得這件事不能因為女方父母具名就必須全部採信,
甚至小說辦案的理由

容我挑戰一下在這裡的各位
如果不是亡者有這種令人窒息的美貌(我真的如此感覺
各位還會這麼義憤填膺?
完全不需要回答
自己心裡想想就好

如果有些人想說嘴的也不必了
我有女兒,很愛女兒,謝謝
 
__________________
~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此文章於 2017-04-30 04:21 PM 被 blair 編輯.
舊 2017-04-30, 04:13 PM #3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lair離線中  
s2588s
Senior Member
 
s2588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ROC
文章: 1,203
引用:
作者老飛俠
...
那詐騙也沒什麼好追究的囉!受害者在當下也都是心甘情願拿錢給騙子的。


亂入一下

當年宋七力不就是因為你這個理由判無罪的嗎~
__________________
期待入手
Nikkor-N Auto 28mm F2 AI改
Leica 50mm f/1.0 NOCTILUX-M 莫名其妙入手
舊 2017-04-30, 04:38 PM #3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2588s離線中  
hugobossxzy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引用:
作者blair
如果不是亡者有這種令人窒息的美貌(我真的如此感覺

令人窒息的美貌??

確實是美沒錯
但還不至於令人窒息吧
文青派的妹子不都是這味兒
個人對這味兒 倒是十分無感

如果這位作家發生那遭遇時已成年
說實在的 我覺得這路是自己選的
新聞看看就算了 沒啥好討論的

可偏偏 當時她還是個孩子
遇上了存心不良的師長
又得不到家庭的的支持去排除這境遇
那真是讓人頗有省思啊
舊 2017-04-30, 04:42 PM #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ugobossxzy離線中  
三成里
New Member
 
三成里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4
引用:
作者老飛俠
有一種東西叫職業道德,我很討厭那種法律上無法追究(或是舉證困難)就是沒錯的嘴臉和說詞,很多人對司法的無力感就是覺得法律是被拿來當壞人護身符的,
因為無法可治就說當事人沒錯的說法實在是倒果為因。

那詐騙也沒什麼好追究的囉!受害者在當下也都是心甘情願拿錢給騙子的。

比起誘煎,更多的師生戀學生本身就有情竇初開的愛慕之意,跟詐騙不同,先入為主了
管得住懶趴才能當老師??以她的美貌如果自己貼上來,十位老師能不能有五位把持住我都很懷疑
如果老師四處犯案或許明顯是誘煎
__________________
匪諜自首,既往不咎

此文章於 2017-04-30 04:45 PM 被 三成里 編輯.
舊 2017-04-30, 04:43 PM #3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三成里離線中  
McCandnes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8
那些護航的也不知在想什麼,有優勢地位,就是藉勢藉端,和職場性侵和性騷一樣,都是法律所不容許的,連職場都不行,何況師生關係

最好是有那麼多未成年女學生會自動獻身,連這也拒絕不了,本來就沒什麼資格當老師

而且如果是認真的,會害到人精神失常嗎,師生戀修成正果的也很多啊

此文章於 2017-04-30 05:13 PM 被 McCandness 編輯.
舊 2017-04-30, 05:11 PM #3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cCandness離線中  
埋冤狼
Regular Member
 
埋冤狼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打狗旗后
文章: 79
引用:
作者blair
24樓轉貼的回文寫得相當的好,
這也是我覺得這件事不能因為女方父母具名就必須全部採信,
甚至小說辦案的理由

容我挑戰一下在這裡的各位
如果不是亡者有這種令人窒息的美貌(我真的如此感覺
各位還會這麼義憤填膺?
完全不需要回答
自己心裡想想就好

如果有些人想說嘴的也不必了
我有女兒,很愛女兒,謝謝


你自己說完了 叫其他人別回...這會不會太有趣
__________________
猛犬注意
舊 2017-04-30, 05:48 PM #3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埋冤狼離線中  
77i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7
您的住址: 中國鬼島
文章: 281
刑法規定 就是16歲.

也沒說
20歲的大學生 上16歲的叫愛情.
30歲的老男人 上16歲的叫誘**.

覺得16歲的女生 就是不能上的.
請去叫立法院修法.

刑法也沒規定.
甜言蜜語 哄騙一堆有到法定年齡的女生上**.
有犯什麼罪.

如果有證據
他是利用什麼權勢 或是暴力/藥物. 就去告死他.

此文章於 2017-04-30 06:02 PM 被 77io 編輯.
舊 2017-04-30, 05:55 PM #3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77io離線中  
77i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7
您的住址: 中國鬼島
文章: 281
除去他老師的身分.

能哄女生上**的 其實都差不多啦.
奇怪嗎?..............很正常吧.
有犯什麼法嗎?

只要他沒碰未到法定年齡的.
沒使用法律禁止的手段.
能跟多少女人上**.
人家的本事 你管得著嗎?
舊 2017-04-30, 06:09 PM #3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77io離線中  
bureia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2,875
脅迫發生關係就是明明白白的犯罪,可以趕快保存證據告他

被騙失身那就不知道能告什麼,前陣子不是有告性侵的案子,法官認為辦事時女方有合意,
所以無罪

真的狀況除了當事人外誰也不知道,不要又提小說寫說是被強迫就代表真是強迫,
沒有明白宣示的說法都不可靠

現在女方死了,男方估計也不會說,只能是永遠的謎
舊 2017-04-30, 06:16 PM #4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ureia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7:59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