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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lthfirst.
Golden Member
 
healthfirs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24
連什麼坐?
本來4個酒醉坐一車
怕會連坐
4個酒醉的各開一台車
     
      
舊 2017-04-27, 09:45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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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lthfirst.離線中  
NagyWu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4
酒駕就是要以殺人罪來判刑
台灣的法條就是為了酒駕開後門
撞死人民事和解刑事就可以緩刑?真是去他xx的
立委搞這些一點屁用也沒有
 
舊 2017-04-27, 10:03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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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gyWu離線中  
JASON_LIN88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165
我覺得可以先當場沒入酒駕的車輛,之後直接拍賣充作賠償基金,太爛的就扣車直接報廢。

台灣要鞭刑太難,畢竟沒有先例,監獄又關不了那麼多人,
砍手更難了....能立這種法台灣就不會是這樣了。

不過,累犯就應該送進去關了,跟連續殺人魔沒兩樣了....
舊 2017-04-27, 10:04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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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_LIN88離線中  
powercd
Advance Member
 
powerc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北部~
文章: 492
扣錢或扣資產的都不夠, 應該確定酒駕就依酒精濃度, 直接關1個月起~
舊 2017-04-27, 10:13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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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cd離線中  
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fUMIsAN
開車的人有問題,
關那輛車的車牌什麽事?!

同車的也要罰?!很大機會同車不開車的比開車的更醉。

完全贊成酒駕就是故意殺人跟蓄意殺人,
完全贊成這個提案的立委腦袋沒有想清楚。

罰同車的目的就是希望同車的可以勸阻酒駕。
這個也不是台灣自己想出來的。
日本好像連提供酒的店家都會被罰(如果查的出來的話)。
舊 2017-04-27, 10:19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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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離線中  
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NagyWu
酒駕就是要以殺人罪來判刑
台灣的法條就是為了酒駕開後門
撞死人民事和解刑事就可以緩刑?真是去他xx的
立委搞這些一點屁用也沒有

為什麼?
因為高官立委都有錢。
當然立一些用錢可以解決事情的規定。
因為台灣的議員立委高官很多自己就是酒駕預備軍。
怎麼可能立法條來弄死自己。
舊 2017-04-27, 10:21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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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離線中  
滄桑v2
Power Member
 
滄桑v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Hsin-Chu / Miao-Li
文章: 512
引用:
作者JASON_LIN88
我覺得可以先當場沒入酒駕的車輛,之後直接拍賣充作賠償基金,太爛的就扣車直接報廢。

台灣要鞭刑太難,畢竟沒有先例,監獄又關不了那麼多人,
砍手更難了....能立這種法台灣就不會是這樣了。

不過,累犯就應該送進去關了,跟連續殺人魔沒兩樣了....


如果是拿別人的車來開, 那車主..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7-04-27, 10:22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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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v2離線中  
newfir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74
沒有要被抓去關?要比攜帶麵素力達姆入境要關的久才有用
那只是捎癢而已
舊 2017-04-27, 10:27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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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fire離線中  
skydive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03
酒駕超標就是沒入車輛,先關三個月!
如果肇事依刑法殺人罪判刑!
打完收工
舊 2017-04-27, 10:40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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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diver離線中  
超人力霸王
Advance Member
 
超人力霸王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480
酒駕致死唯一死刑才叫重典,支持唯一死刑才有辨法解決,
目前的修法跟屁一樣沒用的
舊 2017-04-27, 11:06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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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人力霸王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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