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24
|
連什麼坐?
本來4個酒醉坐一車 怕會連坐 4個酒醉的各開一台車 |
|||||||
2017-04-27, 09:45 AM
#11
|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4
|
酒駕就是要以殺人罪來判刑
台灣的法條就是為了酒駕開後門 撞死人民事和解刑事就可以緩刑?真是去他xx的 立委搞這些一點屁用也沒有 |
||
2017-04-27, 10:03 AM
#12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165
|
我覺得可以先當場沒入酒駕的車輛,之後直接拍賣充作賠償基金,太爛的就扣車直接報廢。
台灣要鞭刑太難,畢竟沒有先例,監獄又關不了那麼多人, 砍手更難了....能立這種法台灣就不會是這樣了。 不過,累犯就應該送進去關了,跟連續殺人魔沒兩樣了.... |
2017-04-27, 10:04 AM
#13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北部~
文章: 492
|
扣錢或扣資產的都不夠, 應該確定酒駕就依酒精濃度, 直接關1個月起~
|
2017-04-27, 10:13 AM
#14
|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
引用:
罰同車的目的就是希望同車的可以勸阻酒駕。 這個也不是台灣自己想出來的。 日本好像連提供酒的店家都會被罰(如果查的出來的話)。 |
|
2017-04-27, 10:19 AM
#15
|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
引用:
為什麼? 因為高官立委都有錢。 當然立一些用錢可以解決事情的規定。 因為台灣的議員立委高官很多自己就是酒駕預備軍。 怎麼可能立法條來弄死自己。 |
|
2017-04-27, 10:21 AM
#16
|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Hsin-Chu / Miao-Li
文章: 512
|
引用:
如果是拿別人的車來開, 那車主..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
|
2017-04-27, 10:22 AM
#17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74
|
沒有要被抓去關?要比攜帶麵素力達姆入境要關的久才有用
那只是捎癢而已 |
2017-04-27, 10:27 AM
#18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03
|
酒駕超標就是沒入車輛,先關三個月!
如果肇事依刑法殺人罪判刑! 打完收工 |
2017-04-27, 10:40 AM
#19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480
|
酒駕致死唯一死刑才叫重典,支持唯一死刑才有辨法解決,
目前的修法跟屁一樣沒用的 |
2017-04-27, 11:06 AM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