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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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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v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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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12
亂世要用重典! 酒駕 乘客連坐罰6千~1.2萬

引用:
作者聯合報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酒駕罰鍰下限提高至三萬元,拒絕酒測罰鍰提高至十八萬元;酒駕累犯和拒絕酒測也採「累進制」,第二次起將連同上次罰鍰累計加重處分;另新增「連坐罰」條款,對酒駕同車乘客處以六千至一萬二千元罰鍰。

累犯 換領特殊識別牌照辨識

未來在路上也可靠車牌辨識酒駕累犯者。根據初審通過條文,五年內兩次酒駕者,應換領特殊識別牌照,未依規定換發要吊扣牌照三個月;一年後沒再酒駕,才可再換回一般牌照。提案立委鄭寶清說,酒駕累犯者應換發可辨識、較顯眼的螢光車牌,警方攔檢可更有效率。

根據警政署統計,酒駕違規件數逐年減少,但拒絕酒測、酒駕累犯比率卻分別提高至一成及四成。交通部長賀陳旦昨表示:「亂世要用重典」,拒絕酒測和酒駕累犯屬惡意行為,但發生的情況卻愈來愈嚴重,交通部同意修法並支持加重處分。

對於陪同乘客進行連坐,賀陳旦也說,其他國家有具體作法並有成效,我國應吸取他國經驗、突破法令限制,也盼未來能像南韓發展酒後代駕服務業。

根據初審通過條文,酒後開車檢出酒測值為○點一五至○點廿五毫克者,罰鍰將從現行一點五萬元至九萬元,提高到三萬元至九萬元;若五年內再度酒駕,將以前一次被處罰的金額,再加九萬元處罰,不限次數持續累計。例如第一次酒駕被罰三萬元,第二次罰十二萬元,第三次罰廿一萬元。

阻擋救護車 罰六千到九萬元

現行拒絕酒測僅會被罰九萬元,且沒有案底,遭譏為「富人條款」,導致不少喝酒開車的民眾以為「付錢了事」。但未來若拒絕酒測,將提高罰鍰至十八萬元,且第二次起一樣要採計上次罰鍰額度,再加罰十八萬元,後續也持續累計。例如如第二次拒絕酒測要罰卅六萬元、第三次罰五十四萬元。

至於「連坐罰」,排除未滿十八歲、年滿七十歲或精神障礙、心智缺陷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主要考量這類民眾實務上無法勸導駕駛。

另外,近年屢見有民眾阻擋救護車導致死傷事故,這次也修正「中指蕭2.0條款」(曾有蕭姓博士生對救護車比中指,急踩煞車不肯讓路),汽車駕駛人若遇到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警號,不立即避讓因而致人死傷,將處以六千到九萬元罰鍰,並吊銷駕照。兩年前修法僅提高罰則至三千六百元和吊銷駕照。




富人條款還是太便宜..
--

又見酒駕肇禍 孕婦一屍兩命
https://udn.com/news/story/7316/2427376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此文章於 2017-04-27 08:46 AM 被 滄桑v2 編輯.
舊 2017-04-27, 08:45 AM #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滄桑v2離線中  
hohop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142
引用:
作者滄桑v2
https://uc.udn.com.tw/photo/2017/04/27/1/3445940.jpg

富人條款還是太便宜..
--

又見酒駕肇禍 孕婦一屍兩命
https://udn.com/news/story/7316/2427376



垃圾立委一堆~~~幹~~~

改一堆鳥規則銃三小~~有屁用?


酒駕就是故意殺人跟蓄意殺人..光這兩條就夠了,
有必要用一堆旁門走道的小法條脫褲子放屁嗎..有用的話早發生作用了
 
舊 2017-04-27, 08:55 A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ohopa離線中  
巴豆布妖
New Member
 
巴豆布妖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8
香煙都會 "提高菸稅,以價制量" 菸酒稅嘛

酒也來加個 200% 的健康捐吧, 一瓶啤酒賣你300元之類的
看你怎麼喝多...

還好我不喝酒也不抽煙
加啊... 再加啊...
舊 2017-04-27, 09:02 A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巴豆布妖離線中  
shival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015
繼續期待酒駕撞準一點,目標當然是這些沒用的立委
舊 2017-04-27, 09:02 AM #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hival現在在線上  
fUMIs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文章: 0
引用:
作者hohopa
垃圾立委一堆~~~幹~~~
改一堆鳥規則銃三小~~有屁用?

酒駕就是故意殺人跟蓄意殺人..光這兩條就夠了,
有必要用一堆旁門走道的小法條脫褲子放屁嗎..有用的話早發生作用了


開車的人有問題,
關那輛車的車牌什麽事?!

同車的也要罰?!很大機會同車不開車的比開車的更醉。

完全贊成酒駕就是故意殺人跟蓄意殺人,
完全贊成這個提案的立委腦袋沒有想清楚。
舊 2017-04-27, 09:10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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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MIsAN離線中  
JG53
Basic Member
 
JG5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新店溪邊
文章: 12
我鄰居酒駕累犯,不用說駕照早就被吊銷了,連罰款都已經罰到幾十萬了,依舊酒駕... 反正名下沒財產也沒固定工作,這種唯一會怕的就是抓去關個十年二十年的,不然你罰他一億元也是沒感覺
舊 2017-04-27, 09:22 AM #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G53離線中  
銀★(砍掉續練)
Advance Member
 
銀★(砍掉續練)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416
要讓身體記住酒駕感覺...

鞭刑一下開始無限累積,再套用以上表列罰責!
__________________

[YOUTUBE]ZDwIi-HofHY[/YOUTUBE]
舊 2017-04-27, 09:32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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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砍掉續練)離線中  
syntech0307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54
引用:
作者JG53
我鄰居酒駕累犯,不用說駕照早就被吊銷了,連罰款都已經罰到幾十萬了,依舊酒駕... 反正名下沒財產也沒固定工作,這種唯一會怕的就是抓去關個十年二十年的,不然你罰他一億元也是沒感覺



沒錢罰的犯人,國家法拍他身體器官.
舊 2017-04-27, 09:33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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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tech0307離線中  
ailu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風城
文章: 626
酒駕就砍手

一次先砍一隻

絕對有用

而且沒手也沒辦法再開車了

這個連坐法根本也是治標不止本
舊 2017-04-27, 09:39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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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lu離線中  
a0903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7
好喔
這個法好
我老弟屢勸不聽
喝酒還要開車回家
我講他幾句
他就嫌我煩
嫌我愛管閒事
有些人如果沒有痛到
可能不會怕
舊 2017-04-27, 09:42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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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036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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