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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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小孩的家長是拼老命去救的
至少以這個家庭來說, 不是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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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擋簽名檔帳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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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1, 05:34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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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常被查水表的小房間
文章: 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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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滿訝異你用這種標題..
你許多文章都幫弱勢的勞工說話, 這個新聞內失去生命的家庭鐵定是弱勢..,就算沒新聞, 其他發生相近事情的家庭也絕對是弱勢與喪事, 但現在你卻認對有些人拿到應該的補償卻是喜事? 此文章於 2016-06-21 05:36 PM 被 SMiLEAhPai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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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1, 05:35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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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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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種標題,噁心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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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1, 05:40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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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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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用這種標題, 和嗜血媒體智障記者有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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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1, 05:43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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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您的住址: 超級高雄賽亞人III
文章: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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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同意當事人應該會用悲痛來看待 但這件新聞如果是從第三人角度來看,思考會是多元的,即便部分想法無法被他人認同,但依然不能說不會有人朝「這家人爽了,天降一筆大財富」想。 例如很多車禍例子,家屬在爭取權益上表現出來的很容易讓第三人覺得為的是「錢」,而家屬與當事人之間的「關係」,只是談判的籌碼。 此文章於 2016-06-21 05:49 PM 被 烤全羊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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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1, 05:47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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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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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用 "搞不好有人覺得他們意外獲得一筆橫財" 這種臆測言詞來替自己解釋. 只有強詞奪理可以用來形容你的動機. 勸你乾脆一點,跟大家老實道歉,你了解自己用錯標題. 別人看事情的眼光可能有多低級噁心智障,不用你犧牲自己的人格來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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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無德 , 政無能 , 法無衡 , 民無腦 . 此文章於 2016-06-21 06:20 PM 被 poenxu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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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1, 06:17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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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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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佩服願意道歉的人!
道歉是需要勇氣的。 標題這樣下我覺得思慮不週,我不是道德魔人!我也會犯錯。 |
2016-06-21, 06:23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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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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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同樣的事情每個人有不同看法,我偏向同意他的觀點,至於你要採取死者為大,有人死只能是喪事,那樣的觀點亦是你的自由,但你沒資格要求別人必須遵循你的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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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1, 06:25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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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関内
文章: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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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的觀點是臆測別人來當自己羨慕的藉口 你們兩位要有膽子老實說願意以自己家人一死換得數十億家產的話 那我也為兩位拍拍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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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1, 06:34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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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High Male
文章: 3,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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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連 Orlando 機場裡面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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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1, 06:45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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