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48
|
引用:
我也... 看成「任壓」 引用:
我是中間值... 沒有一起打拼的問題 因為都一樣懶,生活過的去就好 重心都在家庭與小孩 至於金錢 婚前婚後都一樣,就是各付各的 家事也是各自負責一部份 |
|||||||||
2017-03-29, 10:18 AM
#11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210
|
是希望真的比較獨立自主
不要對自己不利時又要家裡或另一半負責怎樣...... |
||
2017-03-29, 10:20 AM
#12
|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207
|
引用:
沒說"痛苦重新打拼"呀,而是男女雙方要有共識 除非男生做黑手,然後要女方一起下去做? 若是餐飲業,男生若是老闆,通常也會希望女方下來一起幫忙吧,這樣算"痛苦打拼"嗎? 當然女方要另外去外面上班也是可以,只是店內有自己人總是比較安心 肯打拼的女方就會跟著男方一起顧店工作,少請一個員工,等於多賺一份薪水 但不是每個女生都會這樣想,也不是每個女生都願意跟男方一起工作 至於買房子.... 女生就不用說了,即便是男方付錢,哪個女生不希望登記在自己名下 現在慘的是~ 男方打拼買房買車,名字卻要登記在女方名下 最近牛排新聞不就是這樣嗎 此文章於 2017-03-29 10:22 AM 被 qwer456 編輯. |
|
2017-03-29, 10:21 AM
#13
|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
壓久了就會反彈。
現在只是反彈的稍微高了點。 我是很認真的討論,不要想歪哦。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2017-03-29, 10:21 AM
#14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
引用:
您要女生上班賺錢、分攤房貸、煮三餐外帶家務,那不如小孩從母姓似乎更合理一點? |
|
2017-03-29, 10:36 AM
#16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48
|
引用:
這個重點在女生存不存的下來... 存的下來給她管當然OK 如果存不下來,錢怎麼可能給她管 我自己家的情況就是我覺得女方不太會管錢 雖然不太會亂花,但我覺得不是很精光 所以我的我自己處理 除非男方很會賺 也願意這樣給她花 不過這是少數中的少數吧... 我自己親友有個女的就是這樣 男方是香港人,理財公司的高層 每個月給10萬養女方家人 還給張信用卡任刷... 不過女方還滿節制的,都正常花費... (女生都希望遇這種人吧...) |
|
2017-03-29, 10:37 AM
#17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22
|
引用:
+1 我也是認為金錢就是各付各的, 各管各的, 但共同支出就是雙方各分攤一半. 家事也是各自負責一部份. 我也很不喜歡管理對方的錢, 因為那代表一種責任. ( 當我無法保證這份責任能在我這邊轉得更好時, 那我就只要作好自己應盡的責任就好 ) 另外, 只要另一伴該負擔的費用都有定時好好支付, 剩下的錢當然都是各自自行運用啊.
__________________
我最懷念的蛋餅... 此趟返鄉,據我弟說,發現它居然變成一碗要價四十元,只有兩.三片肉片的陽春麵的店?! 別懷疑,它真的位於高雄市,而且還是在漲價潮之前吃的 <--- 陽春麵店終於倒了, 卻變成了看起來不怎麼好吃的碗粿店,要不要抱著神農氏的精神去嚐新呢?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d.php?t=502572 真開心! 當初笨笨的不知道可以取中文名稱,趁著這波註冊潮,終於把小閘蟹的名稱註冊起來了唷!! 此文章於 2017-03-29 07:53 PM 被 小閘蟹 編輯. |
|
2017-03-29, 07:48 PM
#18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0
|
就風險管理來說, 還是分二個地方管錢比較好
要是集中管理, 一但被詐騙或管理失敗, 二個人 就要同時喝西北風了 |
2017-03-29, 08:38 PM
#19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6
文章: 24
|
女人本來就比較好騙阿
以前的人沒網路沒像現在影劇那麼發達 現在有影劇塑造的男人可以比 人都是不能被比較的啦 |
2017-03-29, 10:00 PM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