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zeusforce
*停權中*
 
zeusforc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279
不管那個場合你是甚麼身分都別發怒
不只是因為你跟對方無利害關係
因為發怒一方面就是對在場的所有人失禮
同時也損害自己的格調
(不管你是主人還是客人)
日後會被貼上不好的標籤

基本上你先合理表達自己的立場~除非對方接下來不顧情面做出無禮的舉動
不然這樣的結果不是很剛好?
     
      
舊 2013-05-12, 09:40 AM #1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zeusforce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針對這個場合, 我認為要尊重主客身分, 不要擅自斷奪怎麼處理.

如果是公共場合有人發酒瘋, 以我來說只要影響過來了就肯定會制止.

有個雷同的事情, 昨天買高鐵票(桃園站)就有個中年大叔很沒有禮貌.

插隊/大小聲指責服務人員動作慢(其實是因為不讓他插隊)..etc

對於當時的服務人員, 我必須給一個讚.

雖然不是很婉轉也不是世俗所謂很有手腕的做法讓大叔重新排隊.

但很有骨氣! (現在已經很少人有這樣的自覺了)

所以我很配合的大方過去把自己的位置站回來(本來不想讓服務人員難做人而先退開).

然後.. 兩個中年大叔彼此互瞪 =.= (唉, 其實我也是大叔)

此文章於 2013-05-12 10:03 AM 被 Earstorm-2 編輯.
舊 2013-05-12, 10:01 A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2離線中  
sazabiji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發脾氣的話你就輸了
搞不好還會被怪說壞了人家宴會的氣氛

這不是說你不對
而是這個社會上的價值觀就是這麼奇怪
對於無賴/惡棍無法制裁
就去找好人的麻煩

剛好早上看到一則新聞
四名收容所的少女裝病
把管教員引誘到洗衣間痛歐

最後新聞結尾記者的評語是
"也要追查院方是否有疏失"

舊 2013-05-12, 10:02 AM #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azabijiang離線中  
sd640801
*停權中*
 
sd64080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如果是我

先擋掉,如果還有其他空位
換位置遠離他

=====

如果對方只有一個人,己方有三四個甚至五六個
就輪流灌他酒


之前跟表弟去參加一個婚宴,只是分桌坐
就被一個人強硬敬酒
擋掉,他一直來
我就跟,跟我一起的那個表弟說,去把其他人叫過來
輪流硬灌那個人酒,六個人輪他一個

那個人喝十杯就自己放棄

剛剛他嗆我,不給他面子,現在換我嗆回去

再多灌她幾杯


.
舊 2013-05-12, 10:02 AM #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d640801離線中  
silent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2
文章: 182
在腦中一遍遍地想像狠扁那位老兄,或找其他方法把氣發洩出來,當然不損人害己為前提。

總之,原po已經做得很好了,要是當場鬧起來,自己也變成失禮的一方。
舊 2013-05-12, 10:04 A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ilent離線中  
buzzbee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3
引用:
作者sd640801
之前跟表弟去參加一個婚宴,只是分桌坐
就被一個人強硬敬酒
擋掉,他一直來
我就跟,跟我一起的那個表弟說,去把其他人叫過來
輪流硬灌那個人酒,六個人輪他一個
.


讚!
這種蠢豬就是欠教訓!
舊 2013-05-12, 10:11 A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uzzbee離線中  
mitchelskuo
Basic Member
 
mitchelsku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1
您的住址: 臺灣最北端的城市
文章: 20
這個時候突然覺得酒量好也是有好處的,平常我是不太喝酒,
頂多偶爾去朋友的PUB坐坐,通常也是喝一兩瓶海尼根,
但最多喝過一瓶半的麥卡倫,隔天一早準時上班!

記得有次宴會,有個不太熟的客人也是裝作很熟,
一直要灌我同事酒,而且態度很嗆、很囂張,
那時年輕氣盛,那拿了兩大瓶台啤,笑笑的跟他「乾瓶」,
沒等他同意我就咕嚕咕嚕的立刻喝完,然後看著他等他喝!
__________________
享受自由的代價,就是要學會忍耐孤獨!不管悲喜,只能自己承擔!有時,歡喜的事也會被無處訴說的情景攪成一股淡淡哀愁!
舊 2013-05-12, 11:17 A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itchelskuo離線中  
升龍霸
Amateur Member
 
升龍霸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33
強迫他人喝酒而造成健康受損是觸犯傷害罪的。

第277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明知對方身體不宜喝酒,還強迫他人喝酒,這很明顯是有蓄意傷害他人健康之嫌。
舊 2013-05-12, 12:06 P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升龍霸離線中  
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爭一口氣或隱忍不發?

事情過了 就好 這種小事別太計較
下次遇到這種人 你可以請主人幫忙處理

或是換桌 喜宴吃到來 有空位 有人換桌 很常見的事

在工作私生活 難免遇到生氣的人事  你都要動氣 真的氣不完...........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3-05-12, 12:20 P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bo5738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20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