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小漁村╭☆
文章: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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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這種事情該怎麼說呢?不知道你是不是想認賠就算了。
不然的話,就是寫個存證信函給威寶。自己郵局買個紙寄就好了。 他不理你沒關係,拿著存證信函跟你的契約書,收據等等,去司法院找支付命令的格式,找通用型的那種,把事實寫上去,理由寫清楚。然後拿去法院遞狀。但是要花一千塊以上。但是有個缺點當事人還可以不附理由異議,到時候就是直接上法院或是調解。 三直接寫民事起訴狀,事實理由證據同上,跟該公司玩一下法律遊戲。 不過我看那個頂多一千幾百塊的不當得利,上法院真的浪費時間,除非你認為價值比金錢重要,打這官司才有意義。 還有一個可能就是主張消費者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但是要怎麼主張你的證據優勢呢?好像很難喔除非該公司裡面有人知道這種事情根本是公司裡的"紅牌規則",到時候可以主張懲罰性賠償讓威寶吃不完兜著走。 然後喔,這件事情一定是一個事實嗎?如果是,我們就盡量的宣傳,拼命的宣傳,不斷地宣傳,言論自由嘛,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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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1, 01:44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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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中台灣
文章: 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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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哥大也有這種狀況阿~~
小弟原始門號是東信的,後來併入台哥大 95年4月時候我NP跳到亞太 然後我有另一個台哥大的門號是給我姐用的 今年年中要辦理門號續約時 台哥大門市說我當初NP時還有一筆1200的帳單要繳 我想想照一般邏輯來說根本就不可能有這種事阿(我電話費幾乎不會超過1000) 如果有這筆欠繳2年多的費用 為什麼我從頭到尾都沒接到催繳單或電話 門市人員給我的回覆是:可能公司認為金額不大所以沒處理吧 我當場回他:你以為台哥大是慈善事業阿 最後還是自認倒楣結帳了事,不然另一個門號也沒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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敗家里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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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1, 02:02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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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港都
文章: 6,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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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上第一次退租文件副本:
繳費單: 前幾天第二次退租的單據在朋友手上,要跟朋友拿。 不過又發現一件事,其實是10/29去辦的,但是結帳日期是10/26,照理說電信資費應該算到10/26才是? 如果真是結到10/26,那上面網友所說的"尚有未付款項"應不成立才對?(其實要退租應該是不至於把錢欠到下月才能清,之前退中華與台哥大都沒有過退租後還要收錢的情形),不過最氣的是單子都已經寫好,證件也影印了,威寶居然還能說"查無紀錄",而且又是在"直營服務中心"辦理,又不是一般電信行代辦,使資料可能有延遲或出錯,就這樣要使用者多繳錢,如果這次在下沒能找到這張退租副本,那這月多繳的錢不就被咬定了? |
2008-12-12, 01:11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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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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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既然有退租的文件怎麼沒有拿出來證明你們已經辦好退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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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2, 09:18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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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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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邁X牢 震蛋姊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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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2, 12:53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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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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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失是有,黑心倒還不至於,
但如果到時拿著兩份繳款證明到門市申訴, 卻得不到合理回應的話,那威寶就大大不對了~ |
2008-12-12, 04:17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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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港都
文章: 6,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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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退租完給朋友看了請款後,想說用不到,就放在房間某處(本來差一點進垃圾桶) 不過還好有找出來 引用:
記得在下是沒有說黑心啦,不過遇到這種情形真的是有點滾,下班後不能馬上回家休息,要塞在車潮中從楠梓往該處移動,到了之後心平氣和問業務員,一開始的業務員盯著電腦螢幕發呆,請了另一位來看才知道朋友下午已經去填單跟繳費,現在只要補證件,處理交談過程中還直接打斷在下說話跑去接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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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3, 12:10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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