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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346
Master Member
 
f334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325
引用:
作者labman
重機不該再吵路權了!吵賽車場才對!當然∼使用者付費

這些拍照看熱鬧的挑危險地方拍照被撞,還得勞煩救護車出動!也該收費才對!
vVyDbydBbbQ


60萬的彎道魔術師R6就這樣摔爛了
話說前面過去那台是什麼?
     
      
舊 2013-02-06, 09:26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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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346離線中  
漲 停
*停權中*
 
漲 停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煉心
這位大德,
我想,
你還是一直在你的迴圈中轉不出去,
引用法條不代表你是對的,
不然每個律師都打贏官司了不是嗎??
只有法官最後的裁決才代表你引用的法是對的。



傻了啊 ...
法官有一審二審三審 , 看法見解也有可能都不同啊 ..

這樣躲問題啊 ..

不懂交通規則沒關係 , 別人糾正你的時候虛心學習就好 ..

回頭看標題 , 大型重機在一般道路當然可以並行 .
 
舊 2013-02-06, 10:54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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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離線中  
blazer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0
炒什麼
不是故意的就好, 有意圖的才難防
一直看百姓在互婊,真的不懂
相關人士爽爽渡日
舊 2013-02-06, 11:09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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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zer離線中  
煉心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0
引用:
作者漲 停
傻了啊 ...
法官有一審二審三審 , 看法見解也有可能都不同啊 ..

這樣躲問題啊 ..

不懂交通規則沒關係 , 別人糾正你的時候虛心學習就好 ..

回頭看標題 , 大型重機在一般道路當然可以並行 .

大哥,
那我看你真傻了,
都知道法院有一審二審三審了,
還在這自已下定論自爽自Hi,
下次如果pcdvd出現一個專門發文從六法全書第一條po到最後一條的,
那你不就要叫他神了,
不要搞笑了好不好。
舊 2013-02-06, 11:15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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煉心離線中  
TRG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6
機車同車道併行有個前提,保持左右安全間距。

各位看官心目中的安全間距是多少?

50公分?
舊 2013-02-06, 11:32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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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G離線中  
referee_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樓主這篇文,早在去年10月就在別的論壇發過了.
http://forum.jorsindo.com/thread-2379111-1-1.html

今天在pcdvd發同樣的文,故意不先說明已詢問過交通主管單位所得到的答案,這種發文討戰的心態,真的是病得不輕.

如果他必須如此才能得到快感,大家何苦還要繼續幫他打手槍呢?
舊 2013-02-06, 11:50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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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e_c離線中  
TRG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6
應該只是宣導,又不是同網站重複貼相同文章。

至於討不討戰,個人認為一個銅板不會響。
舊 2013-02-06, 11:59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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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G離線中  
黃金蕃茄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2
這個條文連同交通主管機關的回復都沒有說在同一車道上可以兩台車並行

條文是說 "單車道" 不得並行, 意思是只有一車道的情況下不得並行
反過來說, 如果二車道以上, 車輛得以並行, 但沒說可以同一車道兩台車並行
而在管理處罰條例跟安全規則中都有提到, 車輛應依標線行駛
在一般駕駛觀念及兩個法令的整體解釋來說, 都是一車輛行駛一車道, 而非可並行
因此 "單車道" 當然也只允許一車輛通行, 兩側無其他車道當然無法並行

而交通主管機關的回復也只是針對你問 "單車道不得並行" 這條規定會不會在雙車道以上道路裁罰
雙車道以上道路當然可以允許兩台車同時行駛, 自然有可能產生在不同車道的並行情形
也因此這條規定也不會涉及針對這個問題裁罰, 而只限縮在單車道的情形下

因為問的人從頭到尾都沒有問 "同一車道上可否並行", 只是問單車道不得並行適不適用於雙車道以上道路
不信你再發文去問 "同一車道上可否並行", 得到的答案應該就會是不可並行

等交通主管機關真的就 "同一車道可否並行" 回復可並行後再來宣揚這是錯誤觀念還不遲
否則只是害人吃上罰單而已, 不信等你被罰去申訴看看會不會過

另外, 就現行規定大型重機比照汽車, 你應該以汽車行駛規則來看待這問題.
舊 2013-02-07, 12:30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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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蕃茄離線中  
煉心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0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樓主這篇文,早在去年10月就在別的論壇發過了.
http://forum.jorsindo.com/thread-2379111-1-1.html

今天在pcdvd發同樣的文,故意不先說明已詢問過交通主管單位所得到的答案,這種發文討戰的心態,真的是病得不輕.

如果他必須如此才能得到快感,大家何苦還要繼續幫他打手槍呢?

呵,這一篇討論很早前就看過了,
說穿了,
還是大重在自Hi,
仔細看交通部的回文喔,
大重自Hi的結論是:
「交通部婊大重。」
然後看地方交通隊的回文,
大重超Hi的結論是:
「交通隊是對的,回答得很清楚 , 也很人性化。」
全部看完只有搞笑,
到底那個單位才是主管機關啊,
那個單位才有最終解釋權??
我們會去鄉公所問一問後就罵行政院錯了嗎??
舊 2013-02-07, 12:37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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煉心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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