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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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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41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9
引用:
作者microredw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的看法,不就跟我去年的看法完全一樣
我去年不就說明大七衝撞造成自身的損毀,和ALTIS全部的損失都必須由大七車主自行負責
那個csshih先生,真的嫌丟臉丟不夠
好玩的是那位大七先生還請了律師,又一副死不認錯的樣子
我只能說....就算他花一百萬請律師,這件案子他都打不贏的
雙方的行車紀錄器都已被檢方查扣當證物,影像已經說明所有的事實
大七堅持官司打下去,繼續胡說八道
最後只會愈輸愈多,輸到一敗塗地


租車業者的停業損失是先跟租車者討?
還是會併案民事一起跟大七車主討?
     
      
舊 2017-03-18, 09:37 AM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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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412離線中  
aerocat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引用:
作者DWEOOT103
不管對方是不是垃圾

在公共場合中,只要對方沒有先攻擊你或作勢攻擊你

你先動手就是失去正當性



你舉美國的那個例子跟大7這例子也不同

SUV會撞倒重機是為了要逃離現場

大7來回數次撞爛ALTIS只是想損毀對方財物來圖一時之快意,而不是為了逃離現場


大7來回數次撞爛ALTIS只是想損毀對方財物來圖一時之快意,而不是為了逃離現場
這句話我認同。

在公共場合中,只要對方沒有先攻擊你或作勢攻擊你
你先動手就是失去正當性

所以開車追上來,開車門走過來是要跟你請安問好,然後大家一起吃披薩,來個大和解。

其實你不用對我說的話太認真

***貼個新聞********
國道惡霸認罪 判緩刑
2011年 10月14日 蘋果日報 【劉志原╱台北報導】

三十七歲男子魏正忠不爽被超車,今年四月間,三天內連續在馬路及國道上攔下民眾車輛,還罵「幹你娘」嗆聲。

被害車主將行車紀錄器所錄影片放在網路上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台北地院認為,魏已坦承犯行並認罪,將他判刑八個月、可易科罰金二十四萬元,緩刑五年定讞。
***********************
兩名受害駕駛事後將行車紀錄器上傳網路,警方因此循線將他查獲。但魏姓男子出庭時,反而乖乖認罪,這與先前他攔車嗆聲的狠樣判若兩人。
法官認定他犯下「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強制、恐嚇等罪,因此判他八個月。但審酌他犯後坦承犯行,應該具有悔意,不過,為了避免他再次犯案,因此宣告緩刑五年。

**************
2010年 03月23日 蘋果日報【賴心瑩╱台北報導】

男子于明文五年前半夜與女友併行騎機車,引發後方騎士許大坤不滿,許尾隨兩人到板橋大觀路便利商店前,持槍欲教訓兩人,于為保護女友,運用在部隊學到的奪槍術搶走槍,拉扯間于男不慎開槍擊斃許。最高法院審理後認定于防衛過當,依殺人罪酌減刑度輕判三年徒刑定讞。
于明文持槍指向許喊說:「你不要過來喔!」但許不理會仍撲向于,于一時心急誤觸扳機,一槍打中許大坤左臉,子彈貫穿頭、頸部,許當場倒地死亡。
法官認為,于搶到槍後應該把槍丟遠再徒手制止死者,若擔心死者搶回槍枝危及兩人生命,也應射擊死者的手、腳等非要害處,讓他喪失攻擊能力就好,因此認定于朝死者頭部開槍已屬防衛過當。
 
舊 2017-03-18, 09:42 AM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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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cat離線中  
Axel_K
Elite Member
 
Axel_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03
那天看節目,很多外國人異口同聲把台灣治安評高分,但交通不及格。

有人說類似的話:「台灣人不知道為什麼,平常超nice,但一坐上駕駛座就變超火爆----」

真的,我不懂,台灣人騎車或開車有需要這麼急?
而且就算行人斑馬線,行人可穿越車子可右轉的路況下,車幾乎不會等行人,直接從行人前面插過去。
這麼急的習慣是怎麼養成的?
舊 2017-03-18, 10:19 AM #16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xel_K離線中  
tony023
Advance Member
 
tony02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320
引用:
作者Axel_K
那天看節目,很多外國人異口同聲把台灣治安評高分,但交通不及格。

有人說類似的話:「台灣人不知道為什麼,平常超nice,但一坐上駕駛座就變超火爆----」

真的,我不懂,台灣人騎車或開車有需要這麼急?
而且就算行人斑馬線,行人可穿越車子可右轉的路況下,車幾乎不會等行人,直接從行人前面插過去。
這麼急的習慣是怎麼養成的?


這代表人民素養不夠,說句難聽一點的就是自私,開車時自己的路權最大,行人要讓我,當我是行人時,開車的人就得把路權還我,說穿了就是台灣人喜歡從自己的立場看別人,不管別人。

還是一點就是大家有沒有發現台灣人對喇叭的忍受度極低,稍叭一聲馬上就有人下車跟你理論,倒楣一點甚至挨打,看看對岸,喇叭當喝水一樣按,根本沒人理你,如果是泰國,甚至很少人按喇叭....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7-03-18, 10:39 AM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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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023離線中  
蠻荒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6
文章: 80
引用:
作者tony023
還是一點就是大家有沒有發現台灣人對喇叭的忍受度極低,稍叭一聲馬上就有人下車跟你理論,倒楣一點甚至挨打


所以,政府是不是應該順應民情,規定以後台灣汽車在販售時不可以再裝設喇叭,以免在路上容易發生交通衝突、造成駕駛人員的傷亡.......
舊 2017-03-18, 11:35 AM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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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荒離線中  
史都華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44
我鄰居開車上路遇狀況從不敢按喇叭

他反而是用大聲公,說他這個方法超好,從未遇到故意找麻煩的人
舊 2017-03-18, 01:58 PM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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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都華離線中  
microredw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39
引用:
作者csshih
挖賽
你真的很棒ㄟ
非告訴乃論是啥你都可以跟我盧
我幫你查好了

小學生都懂得查維基百科,你一個大男人都不懂
照這情況看來,若我是文盲你是啥?
是........................

http://2.bp.blogspot.com/-n-aHO4c06...dxgbvcbrdsz.jpg

你還是多去念點書後再來,這邊比我懂法律的人也有,大家只是不想吐你槽而已
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你懂嗎?
就算我跟你說一堆,你這文盲兼法盲也聽不懂,有什麼用?
你連最基本的法律常識都沒有了,其他的問題更不用來跟我討論
舊 2017-03-20, 12:26 PM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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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redw離線中  
microredw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39
引用:
作者212412
租車業者的停業損失是先跟租車者討?
還是會併案民事一起跟大七車主討?

通常是租車業者跟租車者討
然後再由租車者去跟大七車主討
前面有看到大七車主反映租車業者跑去跟他要錢
像這種庭外的和解,三方要怎麼去喬,法院是懶得管
只要有和解,雙方刑期都低
沒和解的話,看誰先引起事端,誰事後揮不停沒悔意
就會被判得比較重

此文章於 2017-03-20 12:38 PM 被 microredw 編輯.
舊 2017-03-20, 12:30 PM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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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redw離線中  
csshih
*停權中*
 
csshi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522
引用:
作者microredw
你還是多去念點書後再來,這邊比我懂法律的人也有,大家只是不想吐你槽而已
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你懂嗎?
就算我跟你說一堆,你這文盲兼法盲也聽不懂,有什麼用?
你連最基本的法律常識都沒有了,其他的問題更不用來跟我討論



你這個人喔
我故意挖坑給你跳
你還跳的高高興興
說別人文盲
你真的有社會經驗嗎?
連這種這麼簡單的坑洞你都會跳進去自HIGH?????

我在擠一點牙膏給你看,希望你腦袋清醒點

引用:
公訴不等於非告訴乃論,自訴不等於告訴乃論。所以只有「告訴乃論之罪」與「非告訴乃論之罪」,沒有「公訴罪」與「自訴罪」
from: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5%AC%E8%A8%B4


你再跳坑吧
再跳下去估計你都要升級本站的社會功能障礙者之流了
舊 2017-03-20, 03:05 PM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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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hih離線中  
microredw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39
引用:
作者csshih
你這個人喔
我故意挖坑給你跳
你還跳的高高興興
說別人文盲
你真的有社會經驗嗎?
連這種這麼簡單的坑洞你都會跳進去自HIGH?????

我在擠一點牙膏給你看,希望你腦袋清醒點

你再跳坑吧
再跳下去估計你都要升級本站的社會功能障礙者之流了

就說你文盲了還不懂......別人都寫得清清楚楚給你看,你也看不懂
你需要的是特殊教育,懂嗎?
開altis這方對大七車主提出殺人未遂告訴
csshih卻嗆我;殺人未遂是非告訴乃論,問我睡飽沒?
然後又跟我解釋什麼是「告訴乃論之罪」與「非告訴乃論之罪」
=========================================
所以我才說你是文盲阿,你拿這件事去請教警察或者律師吧,請他們跟你解釋一下好了
小屁孩想告對方殺人未遂就可以告阿,跟「告訴乃論之罪」與「非告訴乃論之罪」有什麼關係???
刑事訴訟本來就是你想告哪一條就是告哪一條,你想告傷害還是殺人罪或殺人未遂,隨你開心隨你選,甚至大七車主他老婆,想反告小屁孩性侵也行阿
與是不是非告訴乃論一點關係都沒有......老在那邊亂扯.....就說你完全不懂就不要拼命來丟臉
快去接受特殊教育吧你
舊 2017-03-21, 10:38 AM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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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redw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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