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7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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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無違反憲法...是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是憲法規定之法定程序...憲法第8條如下
第 8 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 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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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1, 10:33 P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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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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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不懂你在扯什麼鬼 有誰說大主委違法了?那鴿子違法盤查了嗎?有的話風向不會是這麼吹的 自己要上網放火球術,搞到火燒到自己身上要怪誰? 法治咧,怕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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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08:46 A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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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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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絕對支持立[反滲透法]!! 小心匪諜就在你身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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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08:52 A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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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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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Make TAIWAN strong again! 支持立國家安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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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09:35 A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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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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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主委這下可能會搞到自家"保防法及反滲透法"過不了 看來每一政黨自家都有害群之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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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09:36 A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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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搞笑星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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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條釋憲第一句就講"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
台北轉運站一年超過400個案件發生,平均一天一件以上 算不算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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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09:49 A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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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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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已經立了. http://www.6law.idv.tw/6law/law/%E5...A8%E6%B3%95.htm 幾個星期前的政大畢業生共諜案就是用 [國家安全法] 起訴的. 但執政黨說,沒有法條可以處理, 所以要立保防法及反滲透法.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085590 共諜案頻傳,調查局擬定的「保防工作法草案」卻因有侵犯人權之虞而遭行政院打回票。民進黨立委陳明文昨與莊瑞雄、羅致政、王定宇等立委召開記者會強調,政府一定要正視國家安全,要有敵我意識,近年已破獲五十五起共諜案,共諜可能已全面滲透部隊、政府、企業等各層面,政府一定要有因應的保防工作。為兼顧國安與人權,他將提出「反滲透法草案」 負責研擬「反滲透法草案」的羅致政說明,有人建議強化現已簡略的「國家安全法」,但他認為要有一個「反滲透法」或「反情報法」,跨部會整合調查局、軍情局、政戰、警務等相關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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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10:04 A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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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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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吵了,其實這件事雖然雙方都各有立場,沒有對錯,院長部長市長說警方做法沒錯也對,但我還是能感受警察在執行臨檢勤務時遇到一些無奈的狀況,無論是酒駕臨檢還是路邊盤查
因為在警職法上有關臨檢盤查的一些法條和大法官釋憲文是有所牴觸的,員警太認真執法會很容易越過那條紅線和懂得玩法的人起紛爭,就像這件事還要解釋但對方不一定聽的進去 很久以前我要搭客運去台中,在轉運站一樓買星巴克,人潮太多等的時間過久,我還催了一下店員,後來我的咖啡終於好了,當時只差一分鐘車要開 一把抓了咖啡沒等店員說場面話,就連滾帶爬上手扶梯要爬到最高的4樓,好不容易到了4樓就被兩個員警叫住,我愣了一下,但直覺反應告訴我車要開了 我邊往閘門跑邊跟他們說我要趕車,還說對不起,員警當下也沒說話就目送我上車,大概心想叫了你你還給我跑,如果真的停下來,那史上最貴的星巴克就我一人獨享了 上車後氣喘如牛氣都還沒吐完,心想剛剛是怎麼一回事,難道我看起來像壞人?難道員警不知道我要趕車?怎麼會想盤查我? 車上乘客和底下客運驗票員工會不會認為我是通緝犯還跑給警察追,一堆疑問就跟李永得和那位道理哥反應一樣覺得不可思議 後來呼吸稍微平順些,想想人家也是在維護治安也算辛苦,就沒那麼多訝異的感覺,那時才想到我的咖啡還沒喝 我絕對同意警方在維護治安上有一定程度的嚇阻力,例如鄭捷殺人事件,如果當下有員警在場巡邏,他可能不敢動手 大部分警方態度也都很好,所以希望大家在遇到臨檢時能多多配合,畢竟他們是站在保護大家的心態去執行公權力,臨檢完畢別忘了跟他們說聲謝謝辛苦了 |
2017-03-22, 10:46 A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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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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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人不就是為了維護大主委的尊嚴故意死咬條文不放 現在連大主委女兒都出來發嘮騷了 死不認錯就對了 不要忘了這對夫妻可都是領國家的俸碌 不就應該更守法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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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10:53 A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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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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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35790 然後吃藥的果然硬不久,馬上就倒縮了 http://www.nownews.com/n/2017/03/22/2451174 刪文就有用嗎? 道歉就有用要警察做什麼(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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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11:05 A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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