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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_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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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70
樓主想害重機阿.......
故意說沒違規然後被開單......
     
      
舊 2013-02-07, 01:15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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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pfschu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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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天龍國
文章: 329
鎖死這副德行,真讓我覺得他有可能是故意來抹臭特定族群的..

注意啊 我是說「覺得」喔,我可不像鎖死動不動就武斷說「當然/一定是/就是」啊

可別污衊我,說我在污衊鎖死是別有居心故意來亂的喔!
 

此文章於 2013-02-07 01:59 AM 被 kopfschuss 編輯.
舊 2013-02-07, 01:57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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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roy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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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不好意思 我得提出質疑 因為感覺 你們想的併行的定義 與法規所謂並行的定義
在我看完原來的文章 感覺好像並不是樓主所講的這樣

原文有人提到有向交通機關詢問 並問到說可以併行 只有單車道不能併行
然後大家就high了 因為交通機關回文說


交通機關回文所說的單車道 是指沒有黃虛線 以及雙黃線的
但是他又沒有設立單向行駛的車道
(你PO的圖連會車都有點困難我不知道是單車道還是單行道)
我自己聽的意思是 像是那種山路 中間並未有畫線 只有兩旁有白線 對向會有來車
這種路段汽車不能併行 既然不能併行 自然不能超車

這是所謂的單車道 當然= =正常人不會在這種車道兩台車併排開

但是是否能在這種雙車道的路中 在其中單一車道併行 我想樓主如果真的想弄清楚
可以去問問交通機關

因為在原本的交通法規中 並沒有考慮到重機 所以在車道劃分的時候幾乎就是
一個車道剛好可以容下一台車 並不太可能會有兩台汽車可以在同一車道上並走
所以法規中併行的定義是在上圖的兩個同向車道 一個車道可走一台汽車 兩台汽車
可以在不同車道上 並肩行走 但是在向山路那種未劃有黃虛線 或雙黃線的路段
也是不能並走超車 而機關單位的回覆是不是您所說的同一個車道併走
還是交通機關以為你們再問得併走 是我所說的

在原本的文章中 最後有提到高速公路有明文規定不得併行
如果高速公路的法規所說 不得低速併行 這裡併行的定義為
三個車道 不能一人開一個車道 然後慢慢開(因內道與外道車速限制不同)
那併行的定義 就與樓主您說的定義不太一樣

我建議還是去問問交通機關 在汽車不得再"單車道""併行" 的定義上
再去問個清楚 再來宣導會比較好 如果你所說的可行
那汽車是否也可以這樣走 因為並沒有特別的罰項
那再想想如果汽車也這樣走 = =不危險嗎?

機關回覆是在重機某論壇所以引出
http://forum.jorsindo.com/thread-2379111-1-1.html

感覺還沒搞清楚 大家又HIGH了

此文章於 2013-02-07 02:18 AM 被 allenroy0414 編輯.
舊 2013-02-07, 02:10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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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roy0414離線中  
allenroy0414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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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再以簡單的邏輯來說
最早台灣未開放重機 所規定的法律 就是以汽車四輪為主
所以在此汽車駕駛們 對於並行的意義很清楚
因為不會有人去想 我可不可以在一個小小的車道 塞兩台汽車一起走
所以法規上並行的定義並沒有特別去解釋
因為 並行就是一人一條 同一速度在走
除了特殊的快速 高速公路 其他道路內外道速限都相同 所以可以並行

但重機開放了 但一開始路權並沒有同等汽車 但後來爭取到了
現在同等汽車 這法規有因為重機的原因而修改嗎?
如果沒有
樓主是不是要再想想 在條例上所說的併行 與您所想的併行
兩者定義是否不同
我想這是必須搞清楚的地方
單車道不可以
雙車道可以
這裡的可以是
可以一人一條同一速度走
還是可以一條兩人同一速度走

不要一看到並無禁止不可併行
就以為可以塞兩台車在裡面

此文章於 2013-02-07 02:58 AM 被 allenroy0414 編輯.
舊 2013-02-07, 02:55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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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888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120
引用:
作者漲 停
我會給你一刀斃命的答案
我在等更多人上鉤 !
不過 , 說出來就會有人躲遠遠的了 .

我在別的地方發表的文章通常是沒有陷阱的!
這邊就會先保留部分資訊 . 然後賞你們幾個耳光

不過反正你們也沒差 , 被我打臉這麼多次了 , 一點也不會覺得羞恥 .


能否實際操作一下遇到取締時的應對範例來造福重機車友

就是你找個重機車友挑有警察的路段讓他取締

然後把應對過程錄下來

若警方真的被你教育到沒開單.....那就沒爭議了
舊 2013-02-07, 07:54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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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888離線中  
漲 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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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AV-888
能否實際操作一下遇到取締時的應對範例來造福重機車友

就是你找個重機車友挑有警察的路段讓他取締

然後把應對過程錄下來

若警方真的被你教育到沒開單.....那就沒爭議了



警察連在有分隔島的慢車道 , 都對大重開單了 , 還有什麼期待的 ?
第一線的執法人員對於交通規則都不清楚 , 最該優先教育 !
舊 2013-02-07, 09:57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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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離線中  
漲 停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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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這張圖幫少數認知低落的人畫出重點了 .
再看不懂 , 我也沒有辦法 , 回去問問你的爸媽吧

ps. 文中該單位寫的 "單行道" 是用詞錯誤 , 真正語意是單車道 .

舊 2013-02-07, 10:00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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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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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由此可見 , 國人對於交通規則的不熟捻 , 卻有這麼高密度的私人交通工具 ,
我國的駕照考照制度真的該盡速改善 .

要不然900米的公雞到處飛 , 實在不是一件好事 .

此文章於 2013-02-07 10:09 AM 被 漲 停 編輯.
舊 2013-02-07, 10:08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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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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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黃金蕃茄
這個條文連同交通主管機關的回復都沒有說在同一車道上可以兩台車並行

條文是說 "單車道" 不得並行, 意思是只有一車道的情況下不得並行
反過來說, 如果二車道以上, 車輛得以並行, 但沒說可以同一車道兩台車並行
而在管理處罰條例跟安全規則中都有提到, 車輛應依標線行駛
在一般駕駛觀念及兩個法令的整體解釋來說, 都是一車輛行駛一車道, 而非可並行
因此 "單車道" 當然也只允許一車輛通行, 兩側無其他車道當然無法並行

而交通主管機關的回復也只是針對你問 "單車道不得並行" 這條規定會不會在雙車道以上道路裁罰
雙車道以上道路當然可以允許兩台車同時行駛, 自然有可能產生在不同車道的並行情形
也因此這條規定也不會涉及針對這個問題裁罰, 而只限縮在單車道的情形下

因為問的人從頭到尾都沒有問 "同一車道上可否並行", 只是問單車道不得...



我們的法律精神是例外禁止 , 原則開放 .
說白話一點 , 就是不允許你做的事情才會有白紙黑字來明文規定 ..
舉例來說 : 室內禁止吸菸 , 這是很清楚的規定 .
但是你吃香蕉可不可以 ? 吃茶葉蛋可不可以 ? 吃牛排滷肉飯可不可以 ?

因為只有禁止你吸菸 , 所以你吃其他東西是可以的 .
除非有的場所有寫禁止飲食 . 這當然又是明文禁止 !

法律只規定單車道禁止並行 , 那多車道呢 ? 沒有寫 ... 就是沒有禁止 .

而所謂的並行 , 指的是同一車道內的駕駛行為 .
不同的車道就沒有所謂的並行 !

此文章於 2013-02-07 10:39 AM 被 漲 停 編輯.
舊 2013-02-07, 10:38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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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離線中  
TEMU100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8
引用:
作者漲 停
我們的法律精神是例外禁止 , 原則開放

但這沒有明文規定:我國法律就是一律都是例外禁止,原則開放

因為也有法律的訂立是用原則禁止,例外開放的方式來制定

例如台北市最近公布的煙火施放的規定,煙火本來就是不能放的,但是在除夕至初一開放

如果要講交通,槽線不能停車對吧?但是執行公務的車子那又不一樣

總之,我國法律並沒有所謂的例外禁止,原則開放,那僅是在訂立某法、某規定時採用的基本原則,不是甚麼法都是用例外禁止,原則開放來制定

你應該改成某交通規則是例外禁止,原則開放的方式來講,才不至於讓人誤會,因為有的法是另一種思維:原則禁止,例外開放
舊 2013-02-07, 10:48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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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U1000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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