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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藍星
文章: 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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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好成熟 她騙他 未滿十六法眼難辨 嘿咻男友不起訴
看來好成熟 她騙他 未滿十六法眼難辨 嘿咻男友不起訴
更新日期:2006/09/26 05:19 記者: 張孝義台北報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925/4/4hxx.html 十九歲的楊姓青年在網路上結識一名未滿十六歲的女友,兩人情不自禁在楊某家中「炒飯」,事後女方家長十分氣憤,控告楊某性侵害。不過,楊某的小女友坦承欺騙男友已經成年,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傳喚這名少女,發現她發育完全,實難由外表判別年齡,因此給予楊某不起訴處分。 楊姓青年是於今年初結識這名就讀「專科」的小女友,五月間,楊某騎機車載小女友到新店市的住處看電視,兩人情不自禁發生關係。少女的母親發現女兒月經不正常,才發現女兒與人發生性關係,堅持要控告楊某妨害性自主罪。 楊某坦承兩人在兩情相悅下發生性關係,但是不知女友未滿十六歲。楊某並提出女友在網路即時通向他道歉的文字佐證,表示女友是受父母強迫才控告他,女友當時會隱瞞年齡,是因為很愛他,也跟他道歉因說謊而害到他。 檢察官調查,女方就讀的學校雖是專科,但是這所學校從國小到專科都有,而且制服上統一繡有「專科學校」,同時,傳喚這名少女到庭,發現她長髮過肩、身高、體態及穿著都很成熟,實在很難由外表判斷她未滿十六歲。檢方法外施仁認為不能認定被告「明知」女友未滿十六歲,僅因兩人發生你情我願的性關係,即科罰被告性侵害,因此給予楊某不起訴處分。 ========================================================= 賺到了.......... (咳....)重點是想問 不知者無罪在法律上到底是可行還是不可行 (當然不是只說這件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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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一份真誠的愛擺再我面前 而我沒有去珍惜 等到失去後才後悔莫及 人世間的悲痛莫過於此 如果上天能在給我重來一次的機會 我會對那個女孩說 我愛妳 如果非得在這愛加上一個期限 我希望是 一萬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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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my home
文章: 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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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圖沒真相,先po圖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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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距離光化50m的地方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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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所學校從國小到專科都有
哪間學校阿??賺不少...... 少女的母親發現女兒月經不正常 已經有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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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市士林區好人路九段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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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官來認定吧..
如果法官一看就覺得她像是未成年.. 那就會判有罪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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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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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一般來說,兩情相悅的話都不會判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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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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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可行吧∼ 但記得通常指的是, 不可以說不知(法律規定)者,無罪! 這個案例是不知道對方年齡... 好比收受贓物罪, 如果客觀認定上真的100%很難判斷這是贓物而購買了, 應該還是有罪, 但法官應該會考量而減刑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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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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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種事如果是兩情相稅會傾向情理法的順序來搞 不然顏清標的兒子早就被判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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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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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家背景如何.實際的情形,又沒講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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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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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贓物是用相當於市價買的,而且100%很難判斷時,會是法律上善意的第三者,不會被起訴.收受贓物罪需要在以不合理的價格購買才會入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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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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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已引起很大的爭議了
因為法律規定的是未滿16歲,沒有任何例外 就法理而論,即使女方長的像50歲阿婆,一樣是違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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