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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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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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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07
Red face

引用:
作者adolphxao
我個人也認同樓主說的話~拍賣上的運費都已標示出來~
買方卻又私自認定運費有疑慮~那當初賣場說明是沒看還是眼睛白內障?
賣方的賣場上說明的清清楚楚
下標且得標後又要擅自更改賣方規則
那當初是怎樣?...不同意幹麻下標?
講難聽一點~白目就是白目
白目永遠不知道自己是白目~不遵守大多數人的既定規則走
且在既定規則內強加個人意志
這種人也沒啥跟他好說的~~~被公幹已是最好下場


嗯嗯~~
而且,到這個世界上跟那位白目買家一樣想法的人還不少!

嫌運費太貴:
當初就寫好讓你看了,還嫌!不然去吃牛排一客八百,可以只付四百,
理由是「我算過了,別人家的一樣日本來的頂級牛排成本+工錢+運費
+利潤,只要四百,所以你多賺了我四百!」,人家菜單錢價格寫在
那邊,就是擺明要賺的,嫌貴就不要吃!不要點了,要上菜了,還跟
人家計較起多賺的利潤來~~

還有一些人一直把焦點集中到運費單獨計算上面!
我想「正常人」在y拍上買東西,都會自己把運費和商品價格,做個簡單
的加總,這種簡單的計算會吧!還是建構式數學學太多,硬是要把每個
單位分得清清楚楚,連直覺式的計算都不會了!
運費的加計,已經成為一般人y拍買賣的共識,什麼!?你不覺得你有
共識,那麼你就不是一般人,那就不要下標啊!下了標還廢話那麼多!

還有人扯到人情義理上面咧!
買賣東西本來就你情我願,訪價、討價還價是交易成交前要做的,
不要成交了,覺得吃虧買貴,還一堆理由說半天。

發票?收據?這兩個可是不一樣的東西,要講清楚!
營業稅法規定售銷個人日常二手用品,不用繳稅,也就不用開發票,
所以!想要發票的,請先向yahoo查証賣家一個月的銷售額有沒
有超過二十萬塊,有超過的話就請直接向國稅局檢舉去,不用再廢話了!
如果只是想要張紙來爽爽!那麼原po可以用寫的即可,反正買家只
是要來爽爽!沒有任何要進行跟稅法有關的目的或行為!

事情的判斷請就「常理」和「法規」這兩個方向來進行,
請不要緊抓著「正常人」根本不會在意,或某些不痛不癢的點來借題
發揮!
舊 2006-03-20, 01:18 P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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