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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ck78803139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貝克街
文章: 41
之前不是有說過賣場上所謂的偷竊罰幾倍是於法無據嗎...
為什麼賣場還可以這樣惡搞...
要是真的有偷竊就請警方把嫌犯押回警局作筆錄啊...

既然警方到場後認為這不算偷竊...
那賣場憑什麼扣留客戶...
還要求賠幾倍...

家樂福到底還要不要臉啊...
還是認為警察當時是來看熱鬧的...
舊 2009-03-09, 08:40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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