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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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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票,只是球團收入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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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daily.zhihu.com/story/4470831

作為一個管理機構,NBA 聯盟以整體的方式為各支球隊盈利,然後將這些盈利平均分配給各支球隊。根據協議,所有 30 支 NBA 球隊,都可以均攤聯盟的電視轉播合同收入。2014 年,每支球隊大概能從這一渠道獲得 3000 萬美元的收入。

從 2016-17 賽季起,聯盟與 ESPN、TNT、ABC 等達成的新轉播協議將正式生效,這是一份為期 9 年,價值 240 億美元的大單,平均到每支球隊的收入有望升至目前的 3 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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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數字可能有誤。我在另一篇查到的訊息有點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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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kknews.cc/zh-tw/sports/gnlzkm.html

從2016到17賽季開始每年電視轉播合同收入預計將會超過20億美金,…而這筆錢除去聯盟每年必備的支出之外會將剩下的部分(一般為總收入的50%)平均分給聯盟中各支球隊,這樣也避免出現聯盟內球隊貧富差距過大的現象,使得小球隊也有資金簽下明星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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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數字有出入,但平均分這個說法是一致的。跟城市大小無關,跟球隊戰績也無關,跟賣座與否還是無關。

這兩年球員薪資三級跳,其中一個很大的原因就在這筆電視轉播金。我沒法查到確實的數字,但想必一定不會小。

此外還有區域轉播(以球隊所在的球館為中心的半徑70英里範圍內的轉播)、廣告收入、周邊消費(球隊產品指的就是球衣、吉祥物、各種紀念品等等,這筆收入絕大部分為球隊所有。而在國外市場的收入則是聯盟按照一定的分成來分發給各支球隊的。)

上列兩篇文章大部份都有提到這些收入,詳細數字不明。雖然後面幾項還是球隊不同有差異,但也不無小補。

所以說很多球隊虧成那種難以想像的數字,真是令人懷疑的。我個人覺得球員公會的指控可能也非空穴來風。

以前鄉民的討論裡,偶而就有人提到,76人連年擺爛,坐著等聯盟分錢,搞不好最後還是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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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7-09-22, 12:31 AM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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