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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a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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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無套生煎包
英國赫爾西部一名33歲女子妮可拉.福克斯(Nicola Fox),涉嫌性侵一名13歲男童,不但霸王硬上弓,還威脅男童若說出去,就會反指控是他主動要求。男童後來禁不起心靈受創,決定向父母坦承,整起事件才曝光,法官最後判處妮可拉必須入獄服刑4年。


居然才4年而已.....在台灣如果是男人對未滿14歲女童這樣可能判10幾年了......但女人對男童可能都會打個6折.........另未違反意願還是準性侵罪....不過可以打折,女生被告可以打折再打折..........若事後拿出結婚證書,可以請求法官改判緩刑.....

還有台灣性侵並非單指雙方性器官接觸....用手指或嘴巴都算是性侵喔......犯刑都是一樣的沒有比較輕微.....
舊 2017-09-14, 10:59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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