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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7
引用:
作者dkjfso
其實木已成舟
大法官釋憲用平等權來立論
如果同性婚姻不能收養
那就違憲了
再者我覺得收養制度可能主要是用在
一方借精借卵生子
然後另一方沒有血緣關係的配偶再去收養
以達成對子女的最佳保障
根本沒有理由去阻止
除非你要去限制別人的生育權
而領養的部分也有相關機構在把關
請你真正地尊重同性婚姻

首先,同性婚姻就只是同性婚姻,沒有說涉及收養,所以不用現在就開始擴張解釋

釋憲僅限婚姻 不及於其他

另外就其他人提供的資料,的確收養有一定的程序與把關,但台端的說法正隱含出未來這套制度面對的衝擊,絕對會有同志開始大聲喊「我有權收養」「請你真正尊重同性婚姻」,然後把各種原本理性的駁回收養申請,都用歧視同志,不尊重同志來抹黑,企圖用民粹來達成自利。

還有時間,希望立法者能提出一套制度,來預先因應處理這類需求。
舊 2017-05-25, 01:48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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