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duron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新莊
文章: 570
引用:
作者ghostman
允諾先PM者得~還要賣主承諾?
信用就是對自己的話負責
先前說的最好可以不算啦?
當成放屁也行啊~難怪會有食言而肥這話

賣方的解釋你有沒有看啊
賣方都已經先PO到奇摩了,
買方才去PM
依賣方的解釋我實在看不出賣方有哪一點錯
賣方只是想息事寧人而已
無錯之有,又何來認錯呢
舊 2004-09-24, 02:11 PM #2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uron12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