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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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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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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ute5566
我問你為什麼都於法有據你卻解釋不同

卻兜兜轉轉不解釋還貼報導...
幹什麼勒?你那麼愛他到認為別人這幾天都沒看到他的報導嗎.........

法律不是給妳們這樣解釋的(我真心建議你別做任何相關職務或是考試...真的不是挖苦的)

謝謝你,我工薪族幹得好好的,這鐵飯碗我沒本事端

任何人這麼幹我都會說他刁,最基本的互相尊重都不肯做到了

如果員警行使職權無理的話,今天風向就不是吹對頭風了,連尚書大人都看得到
你去刁難員警有什麼意義?他查個小電腦難不成還敢把個資放上 FB 不成?
舊 2017-03-21, 09:55 P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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