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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re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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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39
引用:
作者csshih
你真是太奇耙了
我覺得浪費時間跟你說原理根本是浪費時間
你先解釋給大夥聽你說的,這怎麼成立吧?
『開altis這方對大七車主提出殺人未遂告訴』


麻煩妳先解釋清楚
altis小屁孩要如何提出殺人未遂?

當然是向警察或檢察官提告阿
很想笑.....
前面我就說過了,為何後來起訴書上面檢察官沒起訴這條
很難懂嗎???
大多數的刑案,都是當事人提出告訴(不管是告訴乃論或者非告訴乃論),檢察官才會受理偵辦,檢察官沒起訴當然有他的理由,檢察官沒起訴,也不代表就沒有,到了法庭,小屁孩力爭,法官認為有構成殺人未遂也可以直接變更起訴法條改以殺人未遂來判刑

妨害性自主罪(性侵),和殺人未遂一樣都屬於非告訴乃論
某個女人在家被性侵,如果她沒提出告訴,警察和檢察官會知道嗎?
當然要那個女的提出告訴後,檢警才會介入偵辦阿(通常一般的情形)

依照csshih的論述,小屁孩不能提告殺人未遂
那麼女人被性侵後也不能提出告訴,必須等檢察官得知後才能介入偵辦
哈哈哈,這是什麼樣的思考能力.....太佩服了
舊 2017-03-21, 11:54 AM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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