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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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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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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lv
我也是該學校畢業,不適合打擊,但連傳接球都禁..... ,跟到處設立禁止釣魚的告示牌是一樣的道理


如果連傳接球都禁
那校方的確是矯枉過正

但我還是堅持
這所學校
操場小
操場和教室及其他學生活動空間距離過近
且無任何防禦性設施
是絕對不適合揮棒進行打擊的

不要說"會自制,會小心"這類的話
也不要去歸類啥白目打的還是社員打的
球棒擊出球,飛行軌跡即無法預測
這是安全原則問題

校方沒有給學生一個安心打球的場地
是否妥當我不置可否
但"缺乏打擊場地"我不認為可以成為"可能"危害其他學生安全的藉口
就算校方改成"打壘球"這種荒謬之舉也一樣

當然
如果該校棒球社團願意在操場只進行傳接球練習,就另當別論
問題是
這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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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正確圖
舊 2012-07-29, 02:33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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