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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聞]我要將你碎屍萬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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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不及在10分鐘內修完,重發一篇,完整一點) 有錢買昂貴的汽車,怎麼不花錢雇一個司機,停車時在旁邊保護車? 有錢買昂貴的重機,怎麼不花錢租獨立停車位,要跟大樓住戶一起停? 不想花錢保護自己的名貴物品,被人家碰了、移車了,就不要哭么 你可以合法停在公共空間,別人也可以合法摸你的車、移你的車 有本事你就證明車被摸、被移,有造成損壞 有些人提到品德,別人的東西不能碰 我認為,不想要別人碰的的東西,原則上應該收好、保管好 而不是放在公共空間,也沒有告示禁止別人碰觸 如果是藝術品、展覽品...等等,為了延長保存,避免接觸造成的損傷,不應該碰 不過目前仍在使用中的物品,例如車輛,車主可以開,代表這個物品可以碰 如果沒有特別告示,其他人要碰 (不造成損傷),我覺得沒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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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超跑的話,比較有機會可以去__道溜鳥啊..... :flash: :flash: :fla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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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公共停車場,坐一堆車頭自拍上傳FB試試看,要含車牌人臉清晰,看看這些車主會不會集體上FB罵你 :rolley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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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今天這個"所有物"是"有意識的生物",除了要尊重主人外,是不是也要尊重生命體本身? 這叫尊重自由意志。 假設今天這個"所有物"是個"非生命體",您要怎麼鑑定是不是骨董?或是藝術品? 要視所有權人珍視的程度來衡量物品的價值。 音樂光碟,夠普遍吧?按照您的邏輯,碰壞了頂多賠償是吧? 您知道很多母版已經作廢,市面上也沒有庫存,俗稱"絕版"...請問對於所有人珍藏的價值要如何計價? 音樂光碟就是要放來聽,把它收進保險箱供起來嗎? 所以不是自己所有物,在觸碰前都應該徵求所有權人同意,找不到人不代表無條件同意。 =========== 因此,所有權人非常珍視的交通工具,就是要開出來乘載,去公共空間就是沒有專屬車位... 明知難免會遇到觀念不同會亂碰的人,要嘛自己隨身收著,要嘛找人看顧。 雖然是當事人自己的疏失,但不表示動手的人沒有過錯... 只不過既然沒有像絕版光碟可能會到不能修復的地步,講要先殺之後碎屍洩憤有點太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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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曲是哪首 :confus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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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邏輯是 只要是放在公共空間的物品,你就可以動手去碰,只要沒破壞就好? 所以你的車我可以在上面貼滿貼紙囉?反正也沒破壞到 你的手機放在桌上別人就可以拿起來把玩囉?沒弄壞就好 你的任何東西,只要是在公共空間,別人不需要你的同意就可以拿起來玩的意思? 這觀念真棒 :cool: |
引用:
自狗, 高勝美, 千年等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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